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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婚前提出買房 他竟讓我滾

我家是外地的, 男友家在XX省的一個地級市, 我們大學畢業後就一直留在省會工作。

我男友畢業後一直沒攢下什麼錢, 我自己有3萬多的積蓄。 昨天晚上打電話說起了房子的問題(我住公司宿舍, 他在家住)。

先說說男友家的情況, 他家在市里, 有三棟房子, 一棟新的是3層的複式樓, 其餘兩棟為舊房子。 他有一個姐姐, 已經出嫁。 現在他、他姐姐姐夫以及他爸媽均住在新的複式樓裡, 所有房子都是他父母的名字。

昨晚打電話, 我說今年結婚, 我想先買房子, 哪怕小一點也可以, 我說:“你現在沒積蓄, 我們兩個可以打借條跟你爸媽借點,

加上我的存款, 付上首付。 ”我男友家那裡的房價現在一點都不貴, 首付6萬足夠了。

其實我這樣做, 主要是想要個房產證上有自己名字的房子, 不然我自己一個人在異鄉, 萬一以後有什麼變動, 怎麼辦呢。 我不是不相信我男友, 可女人總得為自己打算。

以前我也跟男友提過這個問題, 他總是應付應付就過去了, 沒有付諸於行動。 我男友爸媽的意思是我們結婚後就跟他們一起住, 我是不願意的, 因為那麼多人住一起肯定會有摩擦的, 畢竟不是自己的房子, 做什麼也不方便。

昨晚我說完我的想法後, 我男友說, 他不打算買房子, 因為現在家裡的房子夠多了, 買那麼多房子純粹是浪費。 其實我男友對我挺好的,

也許他有他的想法, 總之他說短時間內是不可能買房子的, 有地方住就行了。

我不答應, 後來也不知道怎麼就吵起來了, 我說:“你們是不是打算領個證打發我就算完事了?”因為我男友他們那裡結婚風俗基本是不給聘禮的, 給最多也就給5000塊, 這5000塊還包括給男方買的很多東西。 而我老家的風俗聘禮最少會給3萬塊。

我想如果這樣子, 沒有房子, 沒有聘禮, 到最後我還要倒貼錢, 我爸媽無論如何是不會答應的。 他們就我這麼一個女兒, 還嫁這麼遠, 我不想讓他們傷心。

後來我就說:“不買房也可以, 那得給我3萬塊聘禮, 結婚時這3萬塊我一分錢也不會花, 等到婚後我再加點錢自己買房子。 ”

我男友聽後, 非常生氣, 說:“你就知道錢,

沒想到你也這麼勢力, 只認得錢了, 反正我就這樣, 你愛嫁就嫁, 看不起我就別嫁。 要錢沒有, 以我家的條件, 好多人想嫁都嫁不進來呢。 ”後來又說, “收拾你的東西, 給我滾。 ”

我聽了男友的話, 眼淚花花的淌了下來, 我跟他戀愛5年, 都很少吵架, 其實他對我也很好, 平日裡不會讓我受一點委屈, 可沒想到馬上要結婚了, 卻因為房子對我說出這樣的話來。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要求太過分了, 現在想來, 還是一邊打字一邊淚流。

作為一個遠嫁他鄉的女子, 這樣的要求真的很過分麼?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像他口中說的那麼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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