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元月1號我跟老公結婚了, 當時我跟婆婆是一人一套房子。 房子家電全是婆婆公公制的, 我出嫁的時候, 我媽媽給了我一萬塊和全套床上用品, 廚房用品, 滿風光的!
婚後, 婆婆說要我們一起吃, 我聽著心裡滿溫暖的, 一直都相信自己有一個好婆婆, 嫁了一個好家庭。
婚後前6個月(我現在工作了, 待遇還不錯), 我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 所以天天呆在家裡, 這些日子, 一直是我做飯, 婆婆出錢買的菜, 我也心甘情願, 然後我跟老公新房的水電費每個月都自覺的交給婆婆, 雖然她說不要, 但是我覺得, 我們還是應該承擔一部分的責任,
8月底, 一個突如其來的事, 讓我真的改觀了對他們的看法, 使我更加的沒有信心走下去。
8月29號的中飯時間, 公公跟我說, 要把我們結婚的新房租出去, 其中裡面的家電也全部要出租, 我當時是這樣回答他的:我不太想租, 因為裡面的東西全是新的, 而且我們的新房, 睡一些外人進來也不太好吧!
婆婆就不高興了, 不停的問我, 問得我沒話說了, 我就說:你問你兒子吧!婆婆說:我兒子不用問。 後來看著問得雙方都不太高興了, 婆婆又說, 可能人家也看不上咯!我以為這事就會這樣算了!
30號他們一點也沒有提這事。 31號, 公公又打電話給我, 說要租, 我當時也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老公在這方面可能也為難, 或者說他也想租出去吧!租一年, 然後房租是1萬2, 付清在入住。 房租錢給我和老公, 我心裡實在是不樂意租, 就算錢給我, 也不想租, 所以也沒有說什麼。
晚上, 我公公他們打電話把我父母喊過來, 這讓我就實在是想不通了, 沒這道理吧!還沒動轍就把我家長叫過來, 搞得好像我犯了一個什麼大錯一樣。
這讓我很傷心, 而且公公, 在我父母面前說的第一句話就是:租房合同我都簽了, 所以房子一定要租。 聽了這話我很氣, 也很激動。
礙于他們是長輩, 我肯定不能說他們什麼, 我就說老公無能, 連個家都守護不了。 婆婆聽了這話, 就說:兒子是我的, 我說什麼就是什麼?我回答:對, 他是你的兒子,
婆婆說:那怎麼樣, 我沒死他就只能由我作主!聽了這話, 我也說不出什麼了, 老公在那邊可憐巴巴的, 也不能說什麼!
我父母是明事理的人, 只能一直這麼勸著我。 婆婆和公公好像得了什麼路一樣, 說我嫁到他們家要知足。
聽了這話, 我當時就哭了, 我不停的罵老公沒用, 我父母不停的勸我, 最後這事不歡而散。 先申明, 我跟老公門當戶對, 並沒有貧富之差。
我心裡非常氣憤婆婆那吃人的樣子, 我父母是明事人, 肯定不會說幫著女兒發什麼威, 來逼我婆婆他們什麼。
話說回來, 租出去, 錢給我們, 然後我還要去婆婆那吃和住, 我們也沒虧什麼, 反之他們還付出了, 但我不同意確有我不同意的理由,
結婚後,
以後我還要去他們那裡吃住, 我打心裡不想面對他們, 我總覺得他們語言上太欺負人了, 所以請大家幫忙勸勸我, 讓我想開, 讓我寬心, 讓我有信心去相信他們是為我們好, 公婆畢竟還是以後要相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