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冠折缺損少, 牙本質未暴露的冠折, 可將銳緣磨光。 牙本質暴露, 並有敏感者, 可以安撫後行複合樹脂修復;此時, 需用氫氧化鈣製劑墊底, 以免對牙髓產生刺激。
牙髓已暴露的前牙, 對牙根發育完成者應用牙髓摘除術;對年輕恒牙應根據牙髓暴露多少和污染程度作活髓切斷術, 以利於牙根的繼續發育。 牙冠的缺損, 可用複合樹脂修復或用人工冠修復。
治療後l、3、6個月及以後幾年中, 每半年複查1次, 以判明牙髓的活力狀況。 牙齒的永久性修復都應在受傷後6~8周進行。
2.根折儘早固定, 促進癒合。 根折越靠近根尖其預後越好。
根尖1/3折斷, 只需固定, 無需牙髓治療, 進行預防性牙髓治療的觀點是不正確的。 牙髓有壞死時, 則應進行根管治療術。
根中1/3折斷, 復位固定;每月複查l次, 檢查夾板是否松脫。 若發現根折冠段牙髓壞死, 應及時拔髓。 如根折根尖段牙髓仍有活力, 則只需作根折冠段的根管治療術;若根折根尖段牙髓已壞死, 就應一併作根管治療術。 縱行根折的預後不佳, 往往需拔牙。
3.冠根折:可作牙髓治療的後牙冠根折, 均應盡可能保留。 治療後加固位釘, 再作樁核以全冠修復;也可在根管治療術後, 作覆蓋義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