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脈瘤多見於大齡兒童和年輕人, 但自嬰兒至40歲均可發病。 高峰年齡組為11~30歲。 按Lichtenstein報告2/3發生在兒童和青少年。
它的主要表現是疼痛、腫脹。 常有外傷史, 痛可劇烈, 並比腫脹早期出現。 有的起病急驟。 骨折少見。 脊柱發病時可有神經功能障礙甚至截癱。
根據動脈瘤的部位和大小以及有無併發症等存在, 可出現不同的臨床表現。
(一)手術適應證和禁忌證
1.適應證:手術治療是處理動脈瘤唯一有效的方法, 不僅可以解除局部症狀, 預防動脈瘤破裂等併發症, 而且可達到良好的治療效果。
凡出現下列情況時, 需要進行手術治療:
①瘤體迅速增大, 趨於破裂者;②動脈瘤併發感染者;③瘤體增大壓迫鄰近重要組織和器官者;④瘤壁內夾層血腫產生劇痛者;⑤動脈瘤影響遠端血供者。
2.禁忌證:病人伴有嚴重的腦、心、肺或腎功能不良而不能耐受手術者。
(二)手術方法:根據動脈瘤的部位、大小、範圍, 有無併發症以及病人的全身情況等具體條件而選擇下列幾種手術方法:
1.脈瘤切除和血管重建術:它是最理想的一種手術方法。
動脈瘤切除後, 如動脈缺損短的, 可作端端吻合術;如缺損長的, 可用人造血管或自體靜脈移植術。 對併發感染的動脈瘤, 應選擇無感染區用人造血管或自體靜脈作旁路移植術, 同時將動脈瘤曠置, 瘤腔外引流術。
2.動脈瘤切除和近、遠端動脈結紮術:一般適用於結紮動脈後以不影響遠側組織或器官的血液供應為原則。
3.囊狀動脈瘤切線切除和動脈修補術:將囊狀膨出的動脈瘤按切線狀切除後, 作動脈側壁修補, 以恢復血流通暢。
4.動脈瘤內縫合修補術:適用于與周圍組織或器官粘連緊密而分界不清楚的假性動脈瘤。 經動脈瘤腔, 縫合修補動脈壁缺損裂孔。 如修補後可引起動脈管腔明顯狹窄而影響血流通暢的, 可加作補片移植修復。
5.動脈瘤外包裹術:適用於動脈瘤無法切除或不能耐受動脈瘤切除的病人。 用織物(如滌綸、紡綢等)在瘤體外麵包繞以限制動脈瘤的發展。
(三)術後併發症
1.出血:位於四肢或頸部的動脈瘤切除術後出血是較容易發覺,
2.栓塞:動脈瘤腔內粥樣斑塊或血栓以及人造血管內和吻合口邊緣處的血栓脫落, 均可引起遠段動脈栓塞致組織缺血。 動脈栓塞後應立即作取栓手術。
3.感染:血管手術後感染是一種非常嚴重的併發症。 它可引起血管吻合口組織癒合不良而裂開, 也可引起吻合口血栓形成, 均能導致手術失敗。 因此, 必須強調術中嚴格掌握無菌術, 手術前、後使用抗生素, 手術野徹底止血並用抗生素溶液沖洗等預防感染的措施。 如移植的人造血管一旦併發感染, 必須予以取除, 局部引流,
4.吻合口動脈瘤:由於局部血腫繼發感染、縫線選擇不當、縫合技術不良;吻合口邊緣動脈組織不正常或移植的人造血管合成纖維強力耗損變性、腐蝕等原因, 均能引起吻合口部分或全部斷離而發生吻合口動脈瘤。
預防措施是術中徹底止血、選擇適當縫線和人造血管、在較正常的動脈壁上細緻精確地進行縫合, 避免吻合口張力等。 一旦發生時, 應儘早進行手術。 對非感染性吻合口動脈瘤, 作動脈瘤切除和重新置換人造血管;對感染性吻合口動脈瘤, 作動脈瘤切除後, 經無感染區進行血管旁路移植術。
(四)治療結果
周圍動脈瘤手術效果滿意, 手術死亡率在1%以下。 腎動脈以下的腹主動脈瘤進行擇期性手術的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