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是一組病因較為複雜, 目前尚未明確, 病情多遷延, 而且多起病於青壯年, 通常伴有感知、思維、情感、行為等多方面的障礙。 其診斷要點如下:
一、症狀標準:確定無疑有下述症狀中的至少兩項, 如症狀的存在可疑或不典型, 則至少有三項:
(一)聯想障礙:破裂性思維或明顯的思維鬆馳或邏輯倒錯, 或象徵性思維, 或思維內容貧乏。
(二)妄想:原發性妄想, 或妄想內容自相矛盾, 或毫無聯繫的兩個或多個妄想, 或妄想內容變化不定或妄想內容荒謬離奇。
(三)情感障礙:情感淡漠或情感倒錯, 或自笑。
(四)幻聽:評論性幻聽,
(五)行為障礙:緊張症狀群, 或幼稚愚蠢行為。
(六)被動體驗或被控制體驗。
(七)內心被揭露體驗(被洞悉感), 或思維播散。
(八)思維插入, 或思維被撤走, 或思維中斷。
二、嚴重程度標準:精神障礙至少造成下述情況之-:
(一)喪失工作(包括家務)和學習能力, 生活不能自理;
(二)無法與病人進行有效的交談,
(三)喪失自知力。
三、病程標準:精神障礙至少持續三個月。
精神分裂症是一種預後不容樂觀的精神障礙, 但只要仔細檢查診斷, 接受治療, 康復的希望還是很大的, 但是有許多精神分裂症的患者通常排斥治療, 因此, 需要家屬在治療前做好患者的說服治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