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化用藥
要根據患者的具體臨床特點及軀體情況, 選擇安全、有效、便於服用的抗精神病藥物。
2.單一用藥、緩慢加減劑量
一般情況下主張單一用藥。 對於某些難治型的病人可合用其它不同種類的抗精神病藥物。 通常情況下, 抗精神病藥物無論是增加或減少劑量時均應緩慢進行, 這樣, 不僅可以減少病人對藥物的不良感受, 同時亦有利於觀察病人對藥物劑量調整後的反應。
3.有效不換方
精神分裂症藥物療法通常採用有效不換藥的原則。 既往服用療效好的藥物, 本次服用仍有效。 家庭維持治療的患者更不能隨意更換藥物品種。
4.安全為主
抗精神病藥物一般來講是安全的, 但用藥之前均應常規檢查血常規、肝、腎、心功能, 並在服藥過程中定期複查。 有條件的可作血藥濃度監測。 出現不良反應時, 應及時與醫生取得聯繫, 合理處置。
5.維持性治療
急性精神症狀控制後, 首次發病者藥物維持治療至少一年。 對某些服藥不依從和拒藥的慢性病人, 注射抗精神病藥物長效製劑可作為首選維持治療方案。 此外, 患者病情好轉好, 在醫生的指導下方可斷藥或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