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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發作的臨床特徵與用藥原則

癲癇是一組臨床綜合症, 其特徵為反復發作的大腦神經元異常放電, 導致暫時性大腦功能失調, 臨床表現為運動、感覺、意識、植物神經、精神等不同障礙。

臨床表現

1.本病的發作類型多種多樣, 在此只列出幾種較常見的癇性發作。

2.強直——陣攣發作(大發作):特點為意識喪失伴全身抽搐。 整個發作過程5-15分鐘, 醒後對發作過程不能回憶。

3.失神發作(小發作), 特徵為突然, 短暫意識障礙, 不伴肢體抽搐, 一般幾秒至幾十秒恢復正常, 對發作過程無記憶。

4.單純部分性發作(局源性發作)主要為單純的基本運動、感覺發作如口、面、手指、足趾的局部抽搐或異常感覺,

也可發生在一側面部, 一側肢體, 不伴意識障礙。

5.複雜部分性發作(精神運動性發作):特點為意識障礙伴精神症狀及自動症, 事後不能回憶。

6.植物神經性發作(間腦性發作):常有頭痛型、腹痛型、暈厥型、肢痛型、心血管型發作。

7.各型癲癇持續狀態:發作在短期內頻繁發生, 以發作間歇期神志不清。

診斷依據

1.各種類型的典型發作過程。

2.反復性、發作性、短暫性的發作特點。

3.腦電圖異常。 (80%病例可發現異常)。 4.排除其他疾患如臆病、昏厥、偏頭痛等。

治療原則

1.有病因者需積極治療病因。

2.現代觀點主張單藥治療必要時調整劑量, 突然停藥可致癲癇持續狀態根據癲癇發作類型選擇合適的抗癲癇藥物,

控制發作。

3.堅持科學性、系統性治療, 不可隨便停藥、撤、換藥物。 藥物調整需在專科醫師指導下進行。

4.注意藥物副作用, 定期查肝功能、腎功能及血常規。

5.癲癇持續狀態時應儘快控制發作, 防治併發症。

6.必要時手術治療。

用藥原則

1.局限性發作、症狀性大發作首選苯妥英鈉、次選卡馬西平、魯米那。

2.原發性大發作首選丙戊酸鈉、次選苯妥英鈉。

3.失神發作首選丙戊酸鈉。 次選撲癲酮。

4.間腦型癲癇首先苯妥英鈉。

5.大發作持續狀態首先安定靜脈注射。

輔助檢查

1.對正在治療中的患者及疑為癲癇的患者, 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對診斷明確, 進一步尋找病因者及癲癇持續狀態檢查專案包括檢查框限“A”、“B”或“C”。

療效評價

1.治癒:上述各類型發作均已得到完全控制,

停藥後不再發作須在停用藥物有2-3年內未發作者或腦電圖結果正常者。

2.好轉:發作次數減少, 發作程度減輕。

3.未愈:症狀無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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