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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咽癌放射治療的放射反應

鼻咽癌患者在接受放療時在射線作用下可出現暫時性且可恢復的全身或局部反應。

全身反應

儘管鼻咽癌的單純放射治療主要以局部反應為主, 但由於部分腦幹和大腦顳葉亦會受到照射, 同時加上腫瘤本身及放射治療對情緒及心理的影響, 而進一步引起自主神經功能紊亂。 因此, 部分鼻咽癌患者在放療過程中可以出現全身性的反應。 主要表現為失眠、頭暈、乏力、噁心、嘔吐、胃納減退、味覺異常、白細胞減低等, 其反應程度可因人而異。 一般全身反應較為輕微, 為一過性, 無需特殊處理。 對個別反應較重者可給予對症處理,

不需要中斷放療。

局部反應

局部放射反應為某些組織及器官被照射後引起的細胞學和功能上的改變。 鼻咽癌患者在放療過程中出現的局部反應主要表現為皮膚、黏膜和腮腺的急性反應, 其反應的程度與分割照射方法、照射部位以及照射面積有關。

放射性皮膚急性反應主要是指在放療過程中出現的放射野區域的急性放射性皮炎。 臨床按其出現的時問和表現分為三級。

1.放射性幹性皮炎常在放療後3~4周出現, 表現為皮膚紅斑、瘙癢、灼熱感、色素沉著、毛囊擴張、脫毛等。

2.放射性濕性皮炎常在放療後5~6周出現, 表現為表皮起水泡、血清滲出、脫皮。

3.放射性潰瘍性皮炎通常在Ⅱ度濕性皮炎未愈和皮膚損傷進一步加重的情況下形成,

皮膚潰破後合併感染形成的潰瘍深達真皮層時常難癒合。 因此, 在照射野內的皮膚忌用碘酒、紅汞、膠布等, 以免加重皮膚的放射性損傷。 放射性皮膚晚期反應往往是不可逆的, 藥物僅為減輕患者的症狀。 最好的治療方法是避免損傷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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