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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傷筋概論

傷筋是傷科最常見的疾病, 主要是由外力, 體質因素和風寒濕邪造成的, 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是否有科學原理?目前醫學上是如何治療的?下面大家就和小編一起來瞭解傷筋的相關介紹。

凡人體各個部位的關節、筋絡、肌肉、筋膜、肌腱、韌帶等, 受外來暴力撞擊、強力扭轉、牽拉、壓迫或因不慎而跌僕、閃挫, 或體虛、勞累過度以及持續運動、經久積勞等原因, 所引起的機能或結構異常, 而無骨折、脫位或皮膚破損者, 均稱為傷筋。 但嚴重的扭傷常伴有骨折, 而關節脫位, 附近發生骨折時亦同樣可伴有扭傷,

嚴重的關節扭傷, 往往伴有潛在自行復位分關節脫位, 術語稱之謂“傷筋動骨”, 這三者相互之間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

祖國醫學對傷筋的診斷及治療, 已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經驗。 例如《醫宗金鑒.正骨心法要旨》“腰骨”一節中曰:“若跌打損傷, 瘀聚凝結, 身必俯臥, 若欲仰臥、側臥, 皆不能也, 疼痛難忍, 腰筋僵硬, 宜手法。 ”又在“踝骨”一節中則有“或馳馬墜傷, 或行走錯誤, 則後跟骨向前, 腳尖向後, 筋翻肉腫, 疼痛不止, 先用手法撥筋正骨, 令其復位......。 ”等記載, 說明我們早已掌握了傷筋的原因、症狀及治療方法。 目前, 中醫傷科所採用的按摩治療方法, 是在繼承了祖國歷代醫家治療經驗的基礎上, 結合臨床實踐加以總結發展而來的。

第一節 病因

外界暴力是造成傷筋的主要原因, 素體虛弱、風寒濕入侵等因素與筋肉的損傷亦有密切關係。

外力損傷

1、暴力 由於外力的打擊、擠壓或扭轉, 肢體筋肉可發生急性損傷。 引起筋肉損傷的外力, 有直接暴力和間接暴力兩種, 其臨床表現大致相同。 但直接暴力所致的損傷, 多發生於外力作用的部位, 並且腫脹、皮下瘀血、皮膚青紫等症狀出現較早;間接暴力所致的筋肉損傷, 多發生於外力作用以外的部位, 一般出現症狀遲緩, 有些在傷後2到3日始有腫脹和疼痛, 嚴重病例亦有立即出現症狀者。

2、久勞 因職業關係, 經常在單一姿勢下進行過久或過度劇烈的操作或運動, 雖無外力打擊, 亦可使局部筋肉組織受累而致傷, 這類損傷,

是由積累性外力所造成的。 如長時間彎腰勞動所引起的腰部筋肉勞損;網球運動員所發生的“網球肘”;鋼琴家所發生的彈響指等即屬此類。 本來輕微的損傷是不足致病的, 如反復多次發生, 亦可釀成該處筋肉的病變。 祖國醫學有“久行傷筋, 久坐傷肉”的說法, 認為久勞可致筋肉損傷。 此種損傷, 症狀出現緩慢, 有的外表無特殊變化, 而內部筋肉已有變化, 多呈僵硬或筋結。

體質因素

久病、年老、體弱、平素缺乏鍛煉, 筋肉不夠強壯, 身體素質交差, 即使在正常情況下, 也亦遭受損傷。 據臨床觀察, 有些腰部扭傷的病例, 僅發生於彎腰拾物;哈欠伸腰, 亦可引起腰椎間盤突出症;輕微負重, 就會引起閃腰岔氣等, 常無明顯外傷史。 這類損傷因非強大暴力所致,

常不足以引起筋肉斷裂傷, 而以筋出槽、筋移位的病理改變為主, 故症狀雖重, 但痛點常不明確。

風寒濕邪

風寒濕邪最易傷筋,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地之濕氣, 感則害皮肉筋脈。 ”凡睡臥當風, 引起的“落枕”;居住濕地日久, 引起的腰膝酸軟疼痛;暴受風寒濕邪, 引起的陳傷急性發作等, 均為風寒濕邪引起傷筋的例證。 外邪傷筋, 雖不致於引起筋斷裂, 但可使其性質和位置上發生異常改變, 如筋強、筋攣、筋出槽等。 對於損傷之體, 或機體過度疲勞後, 正氣已虛, 風寒濕外邪更易內侵, 而使筋脈凝滯, 氣血運行不。 久之, 該處筋肉形成陳傷病變, 引起疼痛和功能障礙。 

第二節 分類

急性傷筋

急性筋肉損傷, 祖國醫學稱為新傷,

指受傷時間不超過2到3周, 不論傷情輕重, 均屬於新傷。 臨床上根據受傷時外力的性質和受傷的部位, 分為扭傷與挫傷兩種類型。

1、扭傷 肢體因外力扭轉、牽拉, 或肌肉猛烈收縮, 使關節周圍的筋絡、肌肉受到損傷者, 稱為扭傷。 扭傷常為間接暴力所引起, 多發生於活動極多的關節部位, 如四肢關節及頸部、腰部等。 根據暴力的大小和方向的不同, 關節扭傷時, 其筋人可因過分牽拉而移位, 或伴有筋肉的部分斷裂, 損傷嚴重者, 有可發生筋的全部斷裂。 扭傷所致筋移位者, 又稱筋出槽。 古人所謂的筋歪、筋翻和筋走, 即屬此類。

2、挫傷 外力直接作用於表所造成的損傷, 稱為挫傷。 引起挫傷的外力, 多為鈍力。 挫傷可發生於人體各個部位, 但以頭部和軀幹部挫傷的病情較為嚴重。挫傷輕者,以皮下或深部筋肉組織的小血管破裂出血為主;重者,可致筋肉裂傷,甚至傷及臟腑、經脈和氣血等,而引起內傷。挫傷後,局部常有明顯的疼痛、壓痛、腫脹、瘀瘢、青紫、皮溫增高等。若挫傷部位在非關節處,可無明顯的運動功能障礙。輕者,可無全身病理反應;重者,出現瘀血、發熱、疼痛、夜臥不寧等症狀。

慢性傷筋

慢性筋肉損傷,又可稱陳傷或久傷。凡受傷時間超過2到3周,不論經過治療與否,均屬此類。勞損亦屬於慢性傷筋的範疇。

1、陳傷 由於急性損傷未能得到及時的正確治療,受傷組織未能及時重新生長修復,或修復不良,致體內遺留病灶,常反復發病,引起疼痛不適等症狀。此種損傷從病理上看,是撕裂的筋肉出血,血腫未能徹底吸收消散。久之,血腫機化形成瘢痕,使筋肉組織發生粘連改變。運動時,牽扯粘連組織,而引起疼痛。由於損傷局部血運不良,筋失濡養,每遇氣候寒冷,傷處則出現疼痛。故病程日久,症狀反復發作,遇寒冷則痛重,遇熱則痛減,是陳傷在臨床上的表現特點。

2、勞損 長期在單一姿勢下勞動,反復或過多使用某些筋肉組織,或先天畸形與筋位不合等,均可導致筋肉組織的積累性損傷。《素問.宣明五氣篇》曰:“久視傷血,久臥傷氣,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是謂五勞所傷也。”這是祖國醫學對勞損病因的認識。

陳傷與勞損在臨床表現方面大體相同,病史都比較大,可有反復發作中,局部變化多不典型,但均可找到壓痛點。其不同的陳傷可發生於機體任何部位,勞損則常發生於關節附近筋肉附著於骨的部位。如肱二頭肌長頭腱通過肱骨結節間溝,就極易引起該肌腱的勞損等。

古代文獻將傷筋斷裂傷與筋不斷裂傷兩大類。筋不斷裂傷又可分為數種,其中筋歪、筋翻、筋轉屬於筋失其位,又稱筋出槽;筋的形態改變者,有筋粗、筋攣、筋結等。根據筋的性質改變,又可分為筋萎、筋弛、筋軟、筋縮、筋強、筋硬。把傷筋進行這樣的分類,有利於認識傷筋的病理發展過程。

第三節 臨床表現

急性傷筋的主要臨床症狀是局部疼痛、瘀腫和肢體功能(活動與負重)障礙。筋斷裂時可發生關節的異常活動(如關節的一側副韌帶斷裂,則關節遠端的肢體向健側活動度增大)或畸形。急性損傷,疼痛較劇烈;慢性損傷,則疼痛多與活動牽扯有關,或僅有輕微疼痛。筋肉損傷的壓痛點往往就是病灶的所在部位,所以,準確尋找壓痛點在診斷上具有特殊意義。臨症時除用手認真觸摸尋找痛點以外,還可用百分之零點五普魯卡因作局部浸潤麻醉,若注藥後疼痛消失,各種活動也不引起疼痛者,即可確定病變部位。

第四節 治療原則

1、治病求本

“治病必求其本”是中醫辯證施治的基本原則,也是按摩治療傷科疾病的基本原則。求本,是指治病要瞭解疾病的本質,瞭解疾病的主要矛盾。就按摩臨床具體而言,疾病病理變化過程中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是本;病變部位與症狀表現部位,拜會變部則是本。如腰椎間盤纖維破裂髓核膨出症,是椎間盤纖維環破裂後膨出的髓核組織及纖維環壓迫神經根或脊髓,引起腰痛和下肢放射痛,腰部神經根或脊髓受壓則是本,治本就要首先解除神經根或脊髓的受壓,不解除其受壓,只在下肢使用按摩手法,舍本求末,徒勞無益。對有些疾病,雖然按摩的作用不能及本,只能治標,但不瞭解本,治標亦是盲目的。如骨折產生的疼痛、腫脹,在整複固定以後,動靜結合,適當的施以按摩手法,可幫助消腫止痛,促進骨折癒合及其功能恢復。可是在未明確疼痛、腫脹是骨折造成的情況下,草率施術按摩手法,就會貽誤病情,加重損傷。所以,儘管按摩作為一種治療方法,有其局限性,但治病中也還必須遵循“治病必求其本”的基本原則。

2、選取穴位、手法和部位

傷科疾病的取穴,一般是以痛為俞,局部取穴。因為,肌肉及韌帶、關節的病變,其症狀表現部位大多即是病變部位的區域。但如果是急性損傷,則局部疼痛劇烈,腫脹明顯,早期應活血化瘀,消腫止痛,患部休息,保護傷處;治療可選取鄰近的穴位,以及在病變區鄰近部位進行輕柔的手法操作;待病情稍有緩解,再在局部運用中等刺激手法,以達活氣血,舒筋脈,恢復關節功能之目的。慢性損傷,可直接在病變部位施術手法,其目的是舒筋活血,軟堅散結,松解粘連,溫經通絡,祛瘀止痛,促進損傷組織的功能恢復。

3、刺激量

手法刺激量(壓力、時間)的大小,應根據病人年齡、性別及體質的強弱、不同的操作部位、損傷部位的深淺與疾病性質而決定。一般情況下,病人體質弱、病變部位淺,急性損傷,手法刺激量較小。

4、其它療法的配合

在臨床工作中,有些疾病除按摩手法治療外,尚須注意其它療法的配合,如適當休息、功能鍛煉、封閉療法、中藥內服、中藥熏洗和其它物理療法等。對於一些頑固性陳傷,保守治療無效者,還可考慮外科手術治療。

結語:瞭解到傷筋的相關疾病介紹,相信大家都對此有了一定的瞭解,治病求本是醫學辯證施救的原則。一旦遇到傷筋也有相應的治療措施,所以大家也不用過於擔心啦!

但以頭部和軀幹部挫傷的病情較為嚴重。挫傷輕者,以皮下或深部筋肉組織的小血管破裂出血為主;重者,可致筋肉裂傷,甚至傷及臟腑、經脈和氣血等,而引起內傷。挫傷後,局部常有明顯的疼痛、壓痛、腫脹、瘀瘢、青紫、皮溫增高等。若挫傷部位在非關節處,可無明顯的運動功能障礙。輕者,可無全身病理反應;重者,出現瘀血、發熱、疼痛、夜臥不寧等症狀。

慢性傷筋

慢性筋肉損傷,又可稱陳傷或久傷。凡受傷時間超過2到3周,不論經過治療與否,均屬此類。勞損亦屬於慢性傷筋的範疇。

1、陳傷 由於急性損傷未能得到及時的正確治療,受傷組織未能及時重新生長修復,或修復不良,致體內遺留病灶,常反復發病,引起疼痛不適等症狀。此種損傷從病理上看,是撕裂的筋肉出血,血腫未能徹底吸收消散。久之,血腫機化形成瘢痕,使筋肉組織發生粘連改變。運動時,牽扯粘連組織,而引起疼痛。由於損傷局部血運不良,筋失濡養,每遇氣候寒冷,傷處則出現疼痛。故病程日久,症狀反復發作,遇寒冷則痛重,遇熱則痛減,是陳傷在臨床上的表現特點。

2、勞損 長期在單一姿勢下勞動,反復或過多使用某些筋肉組織,或先天畸形與筋位不合等,均可導致筋肉組織的積累性損傷。《素問.宣明五氣篇》曰:“久視傷血,久臥傷氣,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是謂五勞所傷也。”這是祖國醫學對勞損病因的認識。

陳傷與勞損在臨床表現方面大體相同,病史都比較大,可有反復發作中,局部變化多不典型,但均可找到壓痛點。其不同的陳傷可發生於機體任何部位,勞損則常發生於關節附近筋肉附著於骨的部位。如肱二頭肌長頭腱通過肱骨結節間溝,就極易引起該肌腱的勞損等。

古代文獻將傷筋斷裂傷與筋不斷裂傷兩大類。筋不斷裂傷又可分為數種,其中筋歪、筋翻、筋轉屬於筋失其位,又稱筋出槽;筋的形態改變者,有筋粗、筋攣、筋結等。根據筋的性質改變,又可分為筋萎、筋弛、筋軟、筋縮、筋強、筋硬。把傷筋進行這樣的分類,有利於認識傷筋的病理發展過程。

第三節 臨床表現

急性傷筋的主要臨床症狀是局部疼痛、瘀腫和肢體功能(活動與負重)障礙。筋斷裂時可發生關節的異常活動(如關節的一側副韌帶斷裂,則關節遠端的肢體向健側活動度增大)或畸形。急性損傷,疼痛較劇烈;慢性損傷,則疼痛多與活動牽扯有關,或僅有輕微疼痛。筋肉損傷的壓痛點往往就是病灶的所在部位,所以,準確尋找壓痛點在診斷上具有特殊意義。臨症時除用手認真觸摸尋找痛點以外,還可用百分之零點五普魯卡因作局部浸潤麻醉,若注藥後疼痛消失,各種活動也不引起疼痛者,即可確定病變部位。

第四節 治療原則

1、治病求本

“治病必求其本”是中醫辯證施治的基本原則,也是按摩治療傷科疾病的基本原則。求本,是指治病要瞭解疾病的本質,瞭解疾病的主要矛盾。就按摩臨床具體而言,疾病病理變化過程中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是本;病變部位與症狀表現部位,拜會變部則是本。如腰椎間盤纖維破裂髓核膨出症,是椎間盤纖維環破裂後膨出的髓核組織及纖維環壓迫神經根或脊髓,引起腰痛和下肢放射痛,腰部神經根或脊髓受壓則是本,治本就要首先解除神經根或脊髓的受壓,不解除其受壓,只在下肢使用按摩手法,舍本求末,徒勞無益。對有些疾病,雖然按摩的作用不能及本,只能治標,但不瞭解本,治標亦是盲目的。如骨折產生的疼痛、腫脹,在整複固定以後,動靜結合,適當的施以按摩手法,可幫助消腫止痛,促進骨折癒合及其功能恢復。可是在未明確疼痛、腫脹是骨折造成的情況下,草率施術按摩手法,就會貽誤病情,加重損傷。所以,儘管按摩作為一種治療方法,有其局限性,但治病中也還必須遵循“治病必求其本”的基本原則。

2、選取穴位、手法和部位

傷科疾病的取穴,一般是以痛為俞,局部取穴。因為,肌肉及韌帶、關節的病變,其症狀表現部位大多即是病變部位的區域。但如果是急性損傷,則局部疼痛劇烈,腫脹明顯,早期應活血化瘀,消腫止痛,患部休息,保護傷處;治療可選取鄰近的穴位,以及在病變區鄰近部位進行輕柔的手法操作;待病情稍有緩解,再在局部運用中等刺激手法,以達活氣血,舒筋脈,恢復關節功能之目的。慢性損傷,可直接在病變部位施術手法,其目的是舒筋活血,軟堅散結,松解粘連,溫經通絡,祛瘀止痛,促進損傷組織的功能恢復。

3、刺激量

手法刺激量(壓力、時間)的大小,應根據病人年齡、性別及體質的強弱、不同的操作部位、損傷部位的深淺與疾病性質而決定。一般情況下,病人體質弱、病變部位淺,急性損傷,手法刺激量較小。

4、其它療法的配合

在臨床工作中,有些疾病除按摩手法治療外,尚須注意其它療法的配合,如適當休息、功能鍛煉、封閉療法、中藥內服、中藥熏洗和其它物理療法等。對於一些頑固性陳傷,保守治療無效者,還可考慮外科手術治療。

結語:瞭解到傷筋的相關疾病介紹,相信大家都對此有了一定的瞭解,治病求本是醫學辯證施救的原則。一旦遇到傷筋也有相應的治療措施,所以大家也不用過於擔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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