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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宮外孕應怎麼治療

腹腔發生宮外孕確診後, 應剖腹取出胎兒, 胎盤的處理應特別慎重, 要根據其附著部位、胎兒存活及死亡時間久暫來決定。

治療原則

腹腔宮外孕由於妊娠物的存在, 可以發生感染、膿腫及竇道, 診斷一經確定, 應考慮手術治療。 手術的關鍵是胎盤的處理, 如處理不當可以發生胎盤附著面的大量出血及臟器的損傷。 手術時應根據其胎盤附著部位、胎兒是否已死亡及死亡時間的長短以決定處理方法, 胎盤附著於子宮、輸卵管或闊韌帶者, 可將胎盤連同附著的器官一併切除。

手術不及時的危害

如不用手術取出位於腹腔內的胎兒,

則可能發生下列情況:

胎兒骨骼殘留, 軟組織被吸收;

形成屍蠟;

形成石胎或鈣化;

胎兒組織感染、壞死、形成膿腫;

如果胎兒組織長期留在腹腔內則可穿入膀胱、直腸排出, 形成腹部瘺管等。

甲氨蝶呤

使用甲氨蝶呤可以破壞殘存的胎盤, 其作用機制是甲氨蝶呤可以破壞滋養層組織, 減少胎盤血供促使其變性壞死, 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可降至正常水準;缺點是被破壞的胎盤組織留在腹腔內是良好的細菌培養基, 有併發感染, 引起腹膜炎、腹壁傷口裂開、盆腔膿腫、敗血症等的可能, 嚴重時甚至造成死亡。 不用甲氨蝶呤的病例, 雖然胎盤吸收較慢, 患者恢復期延遲但併發症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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