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的治療也同引起心律失常症的原因複雜一樣, 採用的辦法也應有許多。 但最主要的是, 要針對病因進行治療方為上策, 因此, 在治療心律失常之前, 先要查清楚它們的原因。 由此有如下建議:
(1)全力查明“原發病”, 若明確了它們, 則作如下處理:①解除心臟負荷:高血壓症用降壓藥, 缺血性心臟病則用冠狀動脈擴張藥來治療。 ②減少應激因素的刺激, 降低心臟的敏感性, 可使用安定劑、血管擴張劑及抗凝血劑等c③其後選用最有效的抗心律失常藥進行治療。
(2)目前抗心律失常藥中多數副作用較大。 其中:①當藥物引起胃腸功能下降,
(3)對於有過哪怕一次昏厥發作(即心源性腦缺血綜合征)房室傳導阻滯及竇房不全綜合征者, 可建議安裝心臟起搏器來治療。
(4)對於同樣出現過昏厥發作的WPW綜合征者, 可行外科手術治療。
(5)對於QT段延長綜合征者, 應避免增加心臟負擔的運動。 也可使用P—阻斷劑來預防其發作。 當反復發作時, 則可手術摘除頸左側的星狀神經節。 但手術後有些病例還可復發, 因此說, 到目前為止尚無確切根治此病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