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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治療重症肌無力效果好

重症肌無力是一種自身乙醯膽鹼受體致淋巴細胞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目前一般以藥物治療為主, 腎上腺糖皮質激素是治療此病的常用藥物, 療效較好。

用藥方法

採用遞減法, 開始口服強的松每日0.8~1.0毫克/千克(40~65毫克/天), 維持到重症肌無力症狀明顯好轉後減量。 開始減量時隔日減10毫克, 4至6周內減到隔日服用, 然後隔日減5毫克, 2至6周減到30~35毫克, 隔日服;再隔日減5毫克, 4至6月內減到5~10毫克, 隔日服, 至少維持1至2年。 激素減量期間, 注意症狀波動, 一旦病情加重, 及時減慢減量速度。 在減量同時, 逐步減用抗膽鹼酯酶藥量,

直至停用, 用藥期間同時給予低碳水化合物、低鹽飲食、補充鉀鹽、預防感染, 餐間加用制酸劑, 定期監測血糖、電解質、血細胞計數及血壓等。

腎上腺糖皮質激素是迄今為止治療重症肌無力應用最廣泛的免疫抑制劑, 它能有效地改善重症肌無力症狀, 直至達到長期緩解。 故對於用抗膽鹼酯酶藥及胸腺切除術未能得到良好控制的患者, 應首選腎上腺糖皮質激素予以治療。 應用腎上腺糖皮質激素治療重症肌無力是一個長期過程, 必須嚴格遵循激素用藥原則, 即謹慎而緩慢地減量, 尤其對於伴發胸腺異常未能手術或術後控制不佳的嚴重重症肌無力患者, 需更長的激素治療和觀察期。

用藥注意事項

在用藥前一天及每天用藥同一時間對病人進行眼外肌、肢帶肌、延髓肌及呼吸狀況檢測。

凡3個月內出現一個原有體征持久穩定地好轉, 且不伴其他體征加重及新的無力徵象者, 即屬好轉, 為激素有效;若病情無變化, 或見加重, 甚或出現新的無力徵象者, 為激素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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