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對丙肝治療效果判斷標準已基本統一, 分為治療結束時和停藥6~12個月隨訪結束時的生化學和病毒學情況判定, 真實療效以隨訪結束時為准。
完全應答或持續應答:同時具備以下兩項指標者:①生化學指標正常。 ②病毒學指標HCV-RNA持續陰性。
部分應答:①生化學指標ALT複常。 ②病毒學指標HCV-RNA陰轉後又複陽。
復發:治療結束後ALT複常後又上升或HCV-RNA陰性轉陽性。
反彈:治療期間HCV-RNA載量降低或陰轉, 但尚未停藥即出現HCV-RNA載量上升或轉為陽性。
無應答:治療結束時ALT仍高於正常值, 或HCV-RNA 仍然陽性。
療效評估對丙肝在治療過程中調整治療方案有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