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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心絞痛可以生寶寶嗎

心絞痛的診斷與治療的快速發展, 使得大部分有心絞痛的孕婦可以順利懷孕生產。 然而心絞痛亦是造成產婦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僅次於高血壓、出血及感染而位居第四位), 所以心絞痛對孕婦和產科醫生而言, 的確是一大挑戰。

患有心絞痛的准媽媽約占所有孕婦的百分之一, 主要患的是風濕性心絞痛(後天性心絞痛)和先天性心絞痛, 兩者比例大致相同。 風濕性心絞痛以侵犯二尖瓣最多, 患者可能需要接受人工心臟瓣膜移植手術;先天性心絞痛則以中隔缺損最多。

懷孕後, 心臟血管生理變化往往會造成心臟額外的負擔,

另外, 生產過程中的陣痛、用力、體能消耗等, 都會增加心臟負荷, 如果心臟原來就不好, 此時往往會出現心臟超出負荷現象, 可能危及准媽媽和胎兒生命。

患有心絞痛的准媽媽其懷孕的結果與心臟功能分級有密切關係。 醫學上常常使用“紐約心臟學會”的標準來對心臟功能進行分級:

第一級:沒有心絞痛症狀, 身體活動不受限制, 平常身體活動不致引起不適。

第二級:身體活動稍受限制, 休息時並無不適, 不過進行平常的身體活動即會出現疲倦、心悸、心絞痛和呼吸困難等症狀。

第三級:身體活動受限制, 休息時並無不適, 不過在輕微身體活動後即有疲倦、心悸、心絞痛、和呼吸困難等症狀。

第四級:任何活動都會不適, 即使靜止休息時也有心絞痛症狀, 任何身體活動都加劇症狀

心臟功能分級是決定准媽媽是否能夠順利分娩的重要因素, 通常心臟功能第一級和大部分第二級孕婦均能順利生產。 心臟功能第三級的心絞痛孕婦因有1/3的人在懷孕期間會發生心臟代償不足而衰竭, 因此最好長期在醫院臥床休息。 而心臟功能第四級的患者最好不要懷孕。 如果已經受孕, 宜考慮早期中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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