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藥疹”時, 應立即停用致過敏的藥物, 輕則只要多飲水, 以加速藥物的排泄;
必要時, 服苯海拉明、賽庚定、非那根等抗過敏藥物;
重則住院治療。
當明確某種藥物過敏後,
應記住藥名,
以後不能再使用。
用藥後引起皮膚粘膜過敏反應,
稱為藥物性皮炎,
簡稱“藥疹”。
常見的有如下幾種:
(1)固定性藥疹, 為單個出現在身體任何部位、邊緣清晰的圓型紅斑或水瘡, 停藥後一周可消失, 愈後留有色素沉著, 1~2個月後消失。
(2)麻疹、猩紅熱樣藥疹。 呈紅色細小斑疹和斑丘疹樣散在分佈, 停藥後2~10天后可逐漸消退。
(3)剝脫性皮炎型藥疹,
出現“藥疹”時, 應立即停用致過敏的藥物, 輕則只要多飲水, 以加速藥物的排泄;必要時, 服苯海拉明、賽庚定、非那根等抗過敏藥物;重則住院治療。 當明確某種藥物過敏後, 應記住藥名, 以後不能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