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糖尿病是一種特殊的糖尿病, 只發生在孕期, 產後一般就能恢復正常了。 孕期產檢中可以通過糖篩檢測孕婦是否有妊娠期糖尿病。 而臨床上在妊娠期糖尿病的檢查中, 血糖監測至關重要。 孕婦糖尿病篩查時間為妊娠24-28周。
由於胎盤分泌的胎盤生乳素、雌激素及孕激素等多種拮抗胰島素的激素在妊娠24-28周快速升高, 孕32-34周達高峰, 此時妊娠婦女對胰島素的需要量明顯增加, 表現為糖耐量受損, 在此期間容易檢出GDM。 所以, 孕期常規血糖篩查時間定為妊娠24-28周;如該次篩查正常但又有糖尿病高危因素存在,
通過抽取靜脈血液進行血糖監測:①孕婦空腹不超過5.1mmol/L;②孕婦餐後1小時:餐後1小時血糖值一般用於檢測孕婦糖尿病檢測中, 權威資料表明孕婦餐後1小時不得超過10.0mmol/L才是血糖的正常水準;③孕婦餐後2小時:餐後正常血糖值一般規定不得超過11.1mmol/L, 而孕婦餐後2小時正常血糖值規定不得超過8.5mmol/L。 通過對血糖正常值的檢測, 瞭解血糖標準值有助於提高做好糖尿病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