蕁麻疹診斷標準:
1、皮膚出現大小不等之風團樣損害,
驟然發生,
迅速消退,
瘙癢劇烈,
愈後不留痕跡。
2、慢性蕁麻疹, 風團損害反復發作, 時間持續1~3個月以上。
3、實驗室檢查, 皮膚過敏源檢查可查到陽性結果;血清IgE水準增高。
鑒別診斷一、與嬰兒濕疹鑒別
嬰兒濕疹是指發生于嬰兒期的、具有濕疹特點的皮膚損害。 嬰兒濕疹可包括嬰兒異位性皮炎, 但異位性皮炎不能等同或取代嬰兒濕疹, 嬰兒濕疹包括嬰兒接觸性皮炎、脂溢性、擦爛性嬰兒濕疹、嬰兒異位性皮炎。
鑒別診斷二、與血管性水腫鑒別
血管性水腫為慢性復發性真皮深層及皮下組織的大片局部性水腫,
鑒別診斷三、與胃腸炎及某些急腹症鑒別
蕁麻疹樣血管炎風團持續時間長達24~72小時, 伴有發熱, 關節痛, 血沉增快, 低補體血症, 病理檢查為破碎性血管炎改變, 伴有嘔吐, 腹瀉, 腹痛等症狀時, 應與胃腸炎及某些急腹症鑒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