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腫瘤可能有不同的遺傳傳遞方式, 而遺傳因素在大多數腫瘤發生中的作用是對致癌因數的易感性或傾向性。 所謂癌症遺傳易感性, 是指在相同生活條件下的人群中, 有的個體有更易發生癌症的傾向。 其實, 在一定的遺傳特徵的基礎上, 癌症是否形成, 還取決於精神因素、環境因素、飲食因素及生活習慣等諸多後天因素以及外界致癌物的綜合作用。
骨癌是從正常的骨細胞發生癌變轉化而來的。 具體說就像病毒, 射線, 化學物質這類, 若作用於細胞中的DNA, 就造成它的結構功能發生變化,
所以當父母親生殖細胞裡的DNA發生了癌變, 他們子女身體裡的所以細胞獲得了這種改變了的遺傳信息, 就有可能發生癌變, 這是一種“遺傳型”的癌。 所以若是癌變發生在生殖細胞內才會遺傳給下一代, 其他地方的癌變是不會直接遺傳的。 就目前病學研究結果來看, 癌症與遺傳有關, 但癌症並不會直接遺傳。
目前病因學研究結果看, 有些癌症可能是在一定的遺傳特徵的基礎上, 再加外界致癌物作用所致。 因此, 從預防的角度看, 早期發現這些具有遺傳因素的易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