踝部急性韌帶損傷的治療, 應根據韌帶損傷或斷裂的程度進行選擇, 以達到徹底治癒的目的。
非手術治療
1.踝部韌帶不完全斷裂:除一般治療如早期局部冷敷外, 患足應給以嚴格制動。 (1)前腓距韌帶不完全性損傷, 用小腿石膏固定於外翻、背伸位3~4周, 拆除石膏後以護踝制動並進行功能鍛煉。 (2)腓跟韌帶不完全性斷裂, 將踝關節處於功能位(90°~100°), 並用外翻狀小腿石膏固定4周左右, 拆除石膏後以護踝制動並進行功能鍛煉。 (3)後腓距韌帶不完全性損傷, 用小腿石膏外翻、蹠屈位固定4~5周。
2.單純性下脛腓韌帶損傷:採用小腿石膏固定,
手術治療
1.完全性外踝韌帶斷裂:除因身體情況不佳不能手術者外, 原則上均應行韌帶修復術。
2.併發骨折的三角韌帶完全斷裂:對斷裂的韌帶行修補術, 對有移位的骨折可同時行開放復位及內固定術(多為張力帶或螺絲釘固定)。 術後用小腿石膏制動4~5周, 拆掉石膏後可進行功能鍛煉和外用護踝工具。
3.併發有下脛腓關節分離的三角韌帶斷裂(多伴有外踝骨折):手術的同時, 用長螺絲釘將脛腓下關節固定, 固定時間一般不超過6周。
4.併發移位骨折的下脛腓韌帶損傷:在對骨折行開放復位及內固定的同時, 多選用長螺絲釘加壓固定及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