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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後得了皮膚病的用藥原則

下面介紹關於妊娠皮膚科七類藥物的用藥原則。

妊娠用藥原則:

①避免在妊娠前3個月內使用任何藥物, 孕婦在整個懷孕期用藥都要特別謹慎, 應杜絕非必需用藥;

②所有藥物的劑量應是最小有效量;

③儘量使用在妊娠期間較為完全的藥物;

④慢性病患者在妊娠期間用藥要征得醫生同意;

⑤能有外用藥儘量不用內服藥。

注意:英國國家藥典警告“沒有藥物在早期妊娠的使用是沒有疑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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