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腎癌的病理分期和患者總體身體狀況, 可考慮採用一種或數種治療手段, 進行單獨治療或聯合治療。
1)手術:腎癌根治術、腎臟部分切除術、姑息性腎切除術, 均可根據分期判斷後選擇腹腔鏡手術或開放手術。
轉移灶的切除(肺、腦、骨和軟組織等)。
2)免疫治療(主要是白介素-2和α-干擾素)。
3)分子靶向治療。
4)放療、冷凍消融和射頻消融治療等。
手術是腎癌治療的根本方法。 尤其對於那些為局限性病變的患者, 手術可以治癒其中的大部分患者, 使他們能夠長期生存。
手術方式有以下幾種:
根治性腎切除術、部分性腎切除術(保留腎單位的手術),
對於那些局部晚期的患者, 常常需要多形式治療的組合, 也就是說, 除手術之外, 還要給予系統性治療, 以較少復發的風險。 系統性治療通常可以緊跟手術之後, 但在有些病例, 可能立即手術難度很大, 醫生會先進行系統治療, 並在藥物治療的初始療程結束後對腫瘤進行手術切除。 通過這種治療策略, 可在手術之前先觀察系統治療的效果;在有些病例, 治療可能使腫瘤更易被手術切除。
對於已經發生遠處轉移或者完全失去手術機會的晚期腎癌患者, 當然是在盡可能行腎臟原發腫瘤切除術後再聯合全身系統性治療,
放療很少用語腎癌患者的治療, 除非有骨、腦或脊髓的轉移。 此時, 放療可減輕因腫瘤對正常組織局部壓迫產生的症狀。 輔助性放療可緩解局部的急性疼痛症狀, 但對患者的預後卻沒有明顯幫助。
最近的研究提示:在極少數特定的患者, 尤其是年齡較大的、有嚴重系統性疾病無法耐受手術的、Ⅰ期的腎癌患者, 其腫瘤的生長速度非常緩慢, 甚至根本不發展。 這種情況下, 醫生和患者可共同選擇密切隨訪, 關注腫瘤在CT掃描下的大小及形態。 雖然我們並不認為這是一種積極的治療方案, 但是它強調了一個觀點, 即在這些特定的患者體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