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合併腎炎在臨床上一般分為三類
1.有蛋白尿, 沒有高血壓:這類孕婦併發症較少, 胎兒的預後較好。
2.有蛋白尿及高血壓症狀:這類孕婦在妊娠過程中發生高血壓者占70%, 腎病症狀嚴重, 出現也早, 一般孕28周前出現。 新生兒圍生期死亡率較高, 孕婦在孕期及產後可能因為腎病而死亡。
3.有蛋白尿、高血壓及氮質血症:這類孕婦腎功能不全的臨床表現已經比較明顯, 預後極為不利, 一般在28周前胎死宮內或早產, 產婦也極度危險, 可能在產後不久因慢性腎功能衰竭而死亡。
不論哪種類型的腎炎, 妊娠都會加重腎臟負擔,
對僅有蛋白尿者可繼續妊娠,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發病率稍有增加, 但一般較輕, 產婦及胎兒預後較好。 對於伴有高血壓者併發症多, 妊娠綜合征發病率高, 懷孕後宜早期做人工流產。
如渴望生育, 在孕後血壓不超過150/100毫米汞柱的情況下, 可在醫生的觀察下繼續妊娠。 而有氮質血症的孕婦, 說明其腎功能已不全, 應及時終止妊娠, 以免孕婦出現生命危險。
總之, 一切以生命為重, 該中止妊娠的必須堅決中止, 如有腎病還是等治好後在再懷孕為好。 如此, 對自己好對孩子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