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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抗病毒治療的療程

抗病毒治療的療程

目前干擾素抗病毒治療建議療程是4~6個月。 拉米夫定和阿德福韋至少要1年以上時間。 干擾素治療小三陽的乙肝患者應延長到12個月, 治療結束後應繼續隨訪6~12個月。

用拉米夫定治療的大三陽患者, 若間隔6個月的兩次檢查中均發現病毒DNA消失, 且伴有HBeAg的陰轉, 就可以停藥。

抗病毒藥物期望值不宜過高 各種抗病毒藥物並非特效藥物, 在正確選擇適應症, 一切嚴格按部就班治療的情況下, 也只有一半左右的患者可以獲得有效應答, 另一半患者可能白花了錢。

對這一點, 我們要有正確的認識和心理 準備,

所謂“百分之百治癒”的藥物是不存在的。

抗病毒治療期間的監測 至少一個月監測一次肝功、腎功和血常規;一般三個月複查一次乙肝病毒指標(HBeAg和/或乙肝病毒DNA)。 治療後的監測 在使用抗病毒藥物後, 不要因為肝功能正常了, 乙肝病毒DNA轉陰了, 我們就對“敵人”放鬆“警惕”。

因為目前的藥物還不能把乙肝病毒完全清除, 儘管病毒被抑制住了, 但這些“敵人”還在體內, 它們隨時都可能發生變異, 再次對肝臟進行破壞活動。 因此, 在使用抗病毒藥物治療期間或達到療效停藥後, 都應定期到醫院複查。

整個療程結束後的最初3個月每月監測一次肝功和乙肝病毒指標(HBeAg、乙肝病毒DNA), 此後延長監測時間。 對於病情較重的肝硬化患者和療效不好的患者,

檢測力度要加強, 注意病情惡化;對於療效較好者可以每半年或1年檢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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