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准媽媽更健康、寶寶更優秀, 孕前檢查是關鍵。 孕前檢查不同于普通健康體檢, 它除了使孕前自身健康狀況外, 更側重檢測與孕育相關的高危因素, 進行孕前干預和優生優育指導, 對降低出生缺陷率和孕產婦死亡率, 提高人口素質意義重大。
例檢
從懷孕滿3個月第一次去醫院做例檢一直到分娩時刻, 醫院是准媽媽們常要去的地方。 為了給大家一個參考, 把常規的例檢時間給大家介紹一下。
例檢時間
通常所看到的W是懷孕孕周的簡稱, 這個孕周的計算是從末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 七天為一周。
孕早期
是指准媽媽孕周在12周以內, 通常在這個時間內, 准媽媽可以通過早孕試紙等測孕工具得知自己懷孕的好消息, 以便去醫院做檢查。 准媽媽第一次全面檢查的時間是懷孕滿3個月, 也就是14周的時候。 醫生會在這一次的產檢中, 確定有胎心後, 要求准媽媽做抽血化驗檢查。
孕中期
准媽媽孕周達到13周後進入孕中期, 孕中期准媽媽需要每4周檢查一次, 如果沒有特殊檢查, 准媽媽一定要吃完早飯後再來檢查。 准媽媽在孕16~18周與孕32周會進行血常規檢查, 這時准媽媽就需要空腹準備檢查。
孕中期准媽媽主要檢查項目包括血常規、尿常規、乙、丙型肝炎、愛滋病、風疹病毒、巨細胞病毒、弓形體感染、B超等。
孕晚期
在准媽媽孕晚期, 也就是28周以後需要每兩周檢查一次, 36周以後則每一周檢查一次。 這一時期檢查重點是常規檢查與胎心的監護。 在孕34周的時候, 媽媽需要進行胎寶寶生物物理評分預測量臍動脈血流。
病歷卡12周的時候, 准媽媽需要進行第一次孕期檢查, 並且建立病歷卡。 此後每次孕期檢查, 醫生都會將常規試驗資料與妊娠情況詳細地記錄在病歷卡上。 准媽媽每次做產前檢查時, 或是離開住區時都要隨身攜帶病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