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下疳的治療當然要注意及時的進行, 以免傳染或者是引發更多不良的影響, 對於可疑的病人要進行預防性的檢查, 而且患者要注意定期複查確診, 預防與家庭生活中的人員相互傳染。
1、對可疑病人均應進行預防性檢查, 作梅毒血清試驗。
2、局部治療其目的是清潔、保護創面和殺滅病原體。
3、孕婦、兒童不宜用四環素, 以免母親肝中毒、胎兒牙齒釉質黃染以及抑制胎兒骨的發育。
4、治療後應定期複查, 以確定是否需要重新治療。
5、梅毒患者首次治療後12小時內, 可因青黴素迅速殺死梅毒螺旋體釋放異性蛋白而發生“吉海反應”,
6、除梅毒孕婦應用紅黴素治療外, 一般對其新生兒不進行預防性治療, 但要觀察到血清試驗轉為陰性為止。
7、治療後觀察期間, 每次複查均須作詳細的體格檢查(包括胸部透視), 晚期梅毒及神經梅毒需作腦脊液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