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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的診斷檢查

1、病史中孕期可有營養不良, 合併有妊高征、多胎、羊水過多、孕期出血、腎病、心肺疾病、糖尿病或感染等。 過去有先天畸形或胎兒宮內生長遲緩分娩史。

2、產前檢查在孕28周後每週測量宮高, 連續2次小於正常的第10百分位數, 或孕婦體重連續三次不增長者, 應懷疑胎兒宮內生長遲緩。

3、B超檢測胎兒的雙頂徑、胸圍、腹圍、股骨長度等指標。

4、NST及OCT檢測可出現胎心異常, 如晚期減速及變異減速等, 提示胎兒宮內生長遲緩。

5、超聲多普勒胎血流頻譜圖測定胎兒臍動脈的血流速, 妊娠後期S/D比值>3為異常。

6、尿雌三醇(E3或E/C比值及胎盤泌乳素(hPL)測定。

7、查孕婦血糖, 必要時作糖耐量度試驗。

8、抽羊水查肌酐、脂肪細胞計數, 卵磷脂/鞘磷脂(L/S)比值與泡沫試驗並結合遺傳諮詢, 必要時作羊水細胞染色體培養與核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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