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斑狼瘡是一種慢性疾病, 不是不治之症。 紅斑狼瘡並不是癌症, 而是結締組織病。 先進的醫學技術, 可以做到早期診斷、早期治療, 紅斑狼瘡是可以控制的, 甚至完全治癒。 那麼, 紅斑狼瘡怎麼診斷呢?紅斑狼瘡的診斷標準是什麼呢?下面就請專家為我們詳細講講紅斑狼瘡的診斷。
由於紅斑狼瘡臨床表現複雜多樣, 早期紅斑狼瘡可表現為:原因不明的反復發熱, 抗炎退熱治療往往無效;多發和反復發作的關節痛和關節炎, 往往持續多年而不產生畸形;持續性或反復發作的胸膜炎、心包炎;抗生素或抗癆治療不能治癒的肺炎;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釋的皮疹,
診斷標準:目前普遍採用美國風濕病學會1997年修訂的SLE分類標準。 作為診斷標準紅斑狼瘡分類標準的11項中, 符合4項或4項以上者, 在除外感染、腫瘤和其他結締組織病後, 可診斷紅斑狼瘡。 其敏感性和特異性均較高, 分別為95%和85%。 需強調指出的是患者病情的初始或許不具備分類標準中的4條。 隨著病情的進展而有4條以上或更多的項目。 11條分類標準中, 免疫學異常和高滴度抗核抗體更具有診斷意義。
以下列出九種可能的症狀, 如果同時出現以下症狀的四種, 患者應及時去醫院進行紅斑狼瘡診斷。
對光敏感;臉頰紅斑, 呈蝴蝶狀;腎臟病變;圓盤形的疹, 可分佈於身體各部分;心膜炎或肺膜炎;關節炎;癲癇或精神異常;口腔或咽喉潰瘍;免疫功能異常。
專家提示:紅斑狼瘡患者要樹立與疾病鬥爭的堅強信心, 保持樂觀的情緒, 這樣才有利於疾病的恢復。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如果你還有其它問題, 請諮詢我們的線上專家進行瞭解。
紅斑狼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