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是一種常見的嚴重精神病, 目前治療是以藥物治療為主。 精神分裂症的藥物治療過程主要分為三個時期, 即急性期、恢復期、穩定期, 不同時期的藥物治療原則不同。
精神分裂症急性期的藥物治療原則是快速控制症狀, 應在2周內達到有效劑量, 直到症狀控制, 一般需要6~8周。 目的是儘早減輕和緩解急性症狀, 重建和恢復病人的社會功能。 症狀控制後就進入到恢復期, 恢復期的藥物治療原則是鞏固治療, 應繼續急性期治療的有效劑量, 鞏固治療一般要3~6月。 目的是減少對病人的刺激, 鞏固治療效果,
精神分裂症的治療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需要進行長期的藥物治療, 對於精神分裂症各個時期, 都要做到堅持治療, 這樣才能有效的抑制精神分裂症的發作, 最終治癒精神分裂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