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在臨床上分為急性期、鞏固期和維持期, 每個期間的治療目標也不盡相同。
精神分裂症急性期的治療目標為緩解精神分裂症的主要症狀, 包括陽性症狀、陰性症狀、激越興奮、抑鬱焦慮和認知功能減退, 儘量改善預後, 為恢復社會功能、回歸社會做必要的準備。 急性期應注意預防自殺和防止危害社會的衝動行為發生, 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時藥防止產生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 將藥物副作用減到最低程度。
精神分裂症鞏固期的治療目標為防止已緩解的精神症狀反復, 進一步控制症狀,
精神分裂症維持期的治療目標主要是預防精神病的再次發作, 繼續控制已經穩定的病情, 進一步緩解精神症狀, 提高藥物維持治療的依從性, 幫助患者恢復社會功能, 回歸社會, 幫助患者和家屬面對社會的壓力。
鞏固期和維持期共同組成了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恢復期,
兩個期間界限並不明顯,
治療目標都是穩定病情,
説明患者恢復社會功能,
逐漸融入社會生活。
恢復期的患者一般病情穩定,
但也有些患者病情會突然惡化,
再次進入急性期,
應注意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