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交了一個比我小五歲的男朋友, 活潑幽默, 我們處得很好。 可前段時間去見了他父母後, 從他那裡聽到讓人沮喪的消息——他的父母不看好我們的將來, 說若想結婚等他三十歲以後才考慮。 他說他很想和我在一起, 讓我等他五年。 五年?五年後我就三十五歲, 最佳生育年齡都過了, 等他值得嗎?
回答:
我覺得這個問題根本不需要任何理性來分析, 並且一本正經地回答你。 愛情不是拿來等待的。 別說五年了, 明天出什麼事兒都不好說。 就好像《知音》雜誌上狗血文章永遠的開篇一樣:“他們本來有一段美好的感情/有一個幸福的家庭,
我見過這種男方不靠譜的父母, 真實的事例就是這樣, 他們的想法我也明白了, 尤其是姐弟戀。 人家爹媽先想:反正我兒子不吃虧, 你們願意幹嘛就幹嘛唄!這是其一。 第二是, 我兒子現在還年輕, 先等過上五年, 沒準兒自己出息了的同時那姑娘也老了, 也就看不上她了, 那就先這麼著緩兵之計唄!第三是, 我們當父母的當然不能直接反對孩子們的選擇啊,
從你男人那個角度講, 反正他不怕等, 正好這種姐弟戀中, 他可以得到需要的一切呵護和支援, 等他成長起來會不會還那麼愛你, 這事真不好說。 你看那些成功的姐弟戀, 一般姐姐都是女強人款, 要麼內心強大要麼財力過人的;而不成功的姐弟戀, 其中的姐姐其實就根本沒想著“成功”, 只不過覺得和小弟弟在一起賺了青春和快樂而已。 那麼, 對你來說, 你們就是靠“真愛”支撐的感情, 萬一分手, 你即將支付的是昂貴的青春成本。 老實講, 你真的相信一個年輕的甚至是尚未定性的男人所開出的空頭支票麼?反過來說,
再說, 二十五歲很小麼?三十歲很老麼?都不是不適合結婚、不適合生孩子的年紀, 過了十八歲早就都算成年人了, 《婚姻法》裡也都算晚婚的年紀了, 憑什麼還要拖啊?我覺得唯一的解釋就是叫你繼續貢獻“餘熱”之後知趣的自己離開。 反正這事其實你自己也不看好:你要是真對這個男人充滿信心, 真對這段感情充滿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