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新生兒尤其是早產兒是否驚厥有時很難。 任何奇異的一過性現象或細微的抽動反復性、週期性出現, 尤其伴有眼球上翻或活動異常又有驚厥的原因時, 應考慮是驚厥發作。 驚厥應與下列現象鑒別。
(一)新生兒驚跳
為幅度較大、頻率較高、有節奏的肢體抖動或陣攣樣動作, 將肢體被動屈曲或變換體位可以消除, 不伴眼球運動或口頰運動。 常見於正常新生兒由睡眠轉為清醒時。 受到外界刺激時或饑餓時。 而驚厥為無節奏抽動, 幅度大小不一, 不受刺激或屈曲肢體影響, 按壓抽動的肢體試圖制止發作仍感到肌肉收縮,
(二)非驚厥性呼吸暫停
此發作于足月兒為10~15秒/次, 早產兒為l0~20秒/次, 伴心率減慢40%以上。 而驚厥性呼吸暫停發作, 足月兒)15秒/次, 早產兒)20秒/次, 不伴心率改變, 但伴有其他部位抽搐及腦電圖改變。
(三)快速眼運動睡眠相
有眼部顫動、短暫呼吸暫停、有節奏咀動.面部怪相、微笑、身體扭動等。 但清醒後即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