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有調查發現, 在上個世紀六十年代中期, 男人比女人浪漫, 但隨後的二十年女人越來越浪漫, 原因可能是女性在經濟上對婚姻的依賴有所減少, 有更多的資本純粹為愛而結婚。 這種變化意味著在決定和什麼人結婚的問題上, 現實條件的因素考慮得越少, 浪漫愛情的因素考慮得就越多。 有調查發現, 擁有熱烈愛情的婚姻連10%的比例都不到, 很多美滿婚姻並無很深的愛情基礎, 卻能延續很長時間。
現實條件比感情更持久
丹先生年過七旬, 近日在慶祝結婚50周年。 在20多歲時, 單身的他在國外遇到20出頭的同國人瑪麗。
有人會因為愛情以外的現實原因結婚, 例如不想孤單或者想要孩子。 也有一些人因為現實原因選擇不結婚, 例如害怕影響工作和原有的家庭。 這些情況下, 人們都在向現實妥協。 但丹先生的例子說明, 從長遠來看, 現實因素對婚姻的促進作用比深深相愛更為重要。 愛與其他情感一樣,
不是很愛的婚姻如何相處?
誠然, 熱烈的愛情極大地豐富了夫妻關係, 但這樣的人只是少數, 一些研究發現少於10%。 沒有熱戀行不行呢?有的婚姻既無情愛亦無友愛, 兩人只好忍受著對方——本季夫認為這樣的婚姻不應繼續下去, 令夫妻在精神上相互折磨。 但難以說清的是那些一方面沒有瘋狂地愛著伴侶, 另一方面卻舒適而理性地共同生活的夫婦。 考慮到長期熱戀的可能性很小, 本季夫指出大多數人在婚姻問題上的3種選擇:
1.繼續尋找熱烈愛情, 否則不結婚或者離婚;
2.憑著友愛共同生活, 帶著一絲情愛的味道;
3.完全割裂情愛與友愛, 婚後出軌尋求激情。
本季夫稱, 這三種方式可以混在一起, 但每種方式在某種程度上都需要妥協, 問題是選擇哪種方式對自己造成的痛苦最少。 實際條件在我們的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不能不加以考慮, 尤其是要考慮到熱烈的愛情有朝一日有消失的風險。 事實上, 在很多種文化傳統中的人們都認為成功的婚姻首先要養育孩子, 而不是以愛情作為第一位。
如果說, 放棄了愛情就是放棄了人生的甜蜜, 那麼完全無視現實問題亦非明智之舉, 畢竟我們還是生活在現實中。 愛情, 特別是熱烈的愛情, 應該在我們的人生中佔據一席之地, 但其性質及程度會隨著外部環境發生改變。 本季夫建議人們應在開始一段親密關係時尋找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