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骨腫瘤的治療方法是綜合治療方法中用得最多也最重要的方法, 手術要力求徹底, 以免復發, 但應儘量保留肢體功能。
對於惡性骨腫瘤應以搶救生命為主, 只有在不降低生存率的前提下, 才可考慮保留肢體的問題。 目前可選用的保肢方法有:
惡性骨腫瘤的治療方法:
1、人工假體置換術:原發性腫瘤患者大多較為年輕, 活動量大, 負荷大, 功能要求高;切除的骨組織較多, 缺損大, 對假體的設計、材料性能及固定技術要求更高, 腫瘤外科手術的原則要求進行廣泛的軟組織切除, 這必然改變了關節與假體的受力與平衡機制,
2、帶血管蒂自體骨移植術:適用于股骨下段、脛骨上段、橈骨遠端的惡性腫瘤,腫瘤廣泛切除後宜作膝關節融合及肩、腕關節成形者。
3、異體骨及半關節移植術:這是最普遍的惡性骨腫瘤的治療方法, 優點是來源廣泛, 使用便利;能恢復骨的連續性和體積,重建關節結構, 提供軟組織的附著部位, 骨重建完成後即可終生受用。
缺點是可有排斥反應, 要長時間避免負重, 功能恢復遲, 主要併發症為深部感染、骨吸收、骨不癒合、骨折、關節面塌陷、內固定鬆動斷裂、晚期關節退變塌陷、關節不穩等。
4、人工關節-異體骨複合植入術:異體骨移植以大段骨幹移植的效果最好,
5、瘤骨骨殼滅活再植術:優點是手術簡便,費用低廉。 微波原位滅活能保持骨幹的連續性及原來的形狀,減少對骨組織活性和生物力學性能的影響,有利於骨的重建。
滅活的瘤細胞可作抗原, 刺激免疫系統,增強免疫功能。 缺點是可有骨折、鋼板螺釘折斷、骨不癒合等併發症, 關節活動差。 適用於骨破壞不嚴重、骨強度損害不明顯的四肢、骨盆或肩部交界性及惡性腫瘤患者。
惡性骨腫瘤的治療方法就為您介紹這些, 希望以上內容能引起您的注意, 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 請諮詢線上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