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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斑狼瘡用藥注意事項

紅斑狼瘡是一個累及身體多系統多器官, 臨床表現複雜, 病程遷延反復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某些藥物不僅可誘發紅斑狼瘡, 也可引起穩定的紅斑狼瘡復發。 也可造成皮肌炎和成人斯蒂爾病、乾燥綜合征等自身免疫病的不穩定或病情加重。 青黴素確實可誘發紅斑狼瘡, 這是被證明了的事實。 正是由於抗生素的濫用, 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紅斑狼瘡和自身免疫病發病的增多和病情加重。

在未確定診斷的情況下應儘量避免應用青黴素一類的抗生素。 但在出現嚴重感染, 必須應用青黴素類藥物時,

可在加大激素用量的前提下謹慎的應用青黴素類藥物。 當感染得到控制後儘快停用。 當然, 無論從避免復發因素的角度還是減少激素用量的角度, 在可能的條件下, 抗生素類藥物還是少用為佳。 以下可誘發紅斑狼瘡的藥物:

1.抗感染藥青黴素、氨苄青黴素、先鋒黴素、灰黃黴素、四環素、砒呱酸、磺胺類、呋喃坦啶;

2.抗高血壓藥:開博通、利血平、肼苯達嗪、甲基多巴、複方降壓片;

3.抗結核藥:鏈黴素、異煙肼、對氨基水楊酸鈉;

4.抗癲癇藥:撲癇酮、苯妥英鈉、痛痙寧、三甲雙酮、乙琥胺;

5.心臟用藥:心得安、普魯卡因醯胺、奎尼丁;

6.抗風濕藥:保泰松、金製劑、青黴胺;

7.抗精神病藥:碳酸鋰、冬眠靈;

8.人參、西洋參、絞股藍及含此藥的保健品, 不宜應用。

9.能引起光明感的藥物如:補骨脂、獨活、紫草、浮萍、白蒺藜、白芷、除非對治療需要可短期服用,

但不可常用。

10.有肝、腎功能障礙者應避免應用對肝腎功能有損害的藥物。

其他:二甲麥角新堿、甲基苯異妥因、甲基硫氧嘧啶、丙基硫氧嘧啶、脈生片、乙醯安、氨甲醯氮卓、甲磺氮卓脲、雙醋酚丁、口服避孕藥。

在這裡應指出的是, 隨著新的藥物不斷出現, 此名單還會不斷擴充。 紅斑狼瘡和自身免疫病患者在應用新的藥物時, 要慎重, 儘量採用長期應用過的藥物, 而應盡可能避免那些應用時間不長的新藥。 以避免出現誘發和復發的現象。 一些藥物雖有誘發和引起紅斑狼瘡復發的副作用, 但並非絕對不可應用。 在不得不用時, 應嚴密觀察, 同時適當增加激素用量,

以拮抗部分加重病情和引起復發危險。 在停用有誘發作用的藥物時, 可同時恢復原有的激素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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