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的紅斑狼瘡患者仍需要繼續治療, 以免病情惡化, 但在用藥時應注意以下一些事項。
1、可引起妊娠失敗的藥物例如環磷醯胺和甲氨蝶呤等應該避免使用;
2、理論上抗瘧藥物會對胎兒有影響, 但是文獻沒有報導過。 因此羥氯喹可能用起來安全;
3、非甾體抗炎藥是安全的, 但是必須在妊娠的最後幾周停用;
4、強的松是安全的, 因為除罕有新生兒腎上腺的抑制發生外, 沒有發生過胎兒缺陷的報導。 皮質激素對產婦的不良反應可能可以通過低鹽飲食、運動和補鈣來控制;
5、硫唑嘌呤可謹慎地使用。
此外, 有明顯狼瘡腎炎的患者應該大劑量地使用強的松, 並適當選用抗高血壓藥物如肼苯噠嗪, 甲基多巴, 鈣通道阻滯劑等, 但應避免使用利尿劑, 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或一些β-受體阻滯劑。 紅斑狼瘡患者出現血小板減少時應積極尋找原因, 包括抗血小板抗體, 毒血症以及抗磷脂抗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