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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使用期間股骨頭壞死的治療

股骨頭壞死是骨傷科常見疑難病證之一。 引起股骨頭壞死的因素有四十餘種, 主要有創傷、使用激素、酒精中毒、減壓病、結締組織疾病等。 在由激素導致的股骨頭壞死中, 部分患者已經是在脫離了激素治療一段時間後發生, 而在使用激素期間進行股骨頭壞死的治療難度大大增加。 部分結締組織疾病需要較長時間使用激素, 以及血管痙攣、血管炎和微血管栓塞等因素有關。 由於激素是控制結締組織疾病的最有效藥物之一, 因此一旦出現股骨頭壞死, 是否繼續使用激素常處於兩難境地, 往往為了穩定病情激素需長期維持甚至增加用量。

此類患者在兩種疑難疾病基礎上加上長期大量使用激素, 屬於手術的禁忌證, 而股骨頭壞死的西醫治療往往採用手術治療(微創或關節置換), 中醫藥治療也僅見散在報導, 缺乏系統性、規範化的中醫藥干預方案。

目前將療效目標定為以疾病控制學理論為基礎, 延長股骨頭的使用壽命, 最大限度緩解臨床症狀、減輕痛苦、提高生活品質。 在不中止激素使用的情況下, 通過中醫藥干預方案的實施, 降低因激素使用而致股骨頭壞死的發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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