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脈應用硝酸甘油可有效地控制心絞痛, 縮小梗塞範圍。 但並不是所有的急性心肌梗塞病人都適用硝酸甘油。 那麼, 哪些病人適合靜脈用硝酸甘油呢?
一般主張, 只要病人的收縮壓>12。 0kPa(90mmHg)就可考慮靜脈應用硝酸甘油。 若收縮壓〈12。 0kPa(90mmHg), 則應在觀察下, 給一個劑量的硝酸甘油於舌下含化, 進行試驗性治療。 如硝酸甘油可使病人的心絞痛症狀緩解, 且對血壓無明顯影響, 則應靜脈給予硝酸甘油。 在用藥的最初數分鐘內, 應密切觀察血壓及病人生命體征。
雖然目前尚未強制性地規定每個靜脈應用硝酸甘油的病人都要進行血液動力學監測,
1。 急性心肌梗塞合併有低血壓, 且低血壓與緩慢性或快速性心律失常有關時, 則應避免應用。
2。 硝酸甘油可加重通氣一灌注血流比例失調的程度, 加重低氧血症, 因此合併有肺部疾患者應慎用。
3。 下壁心肌梗塞時, 應用硝酸甘油應極為慎重。 如懷疑有右室梗塞時, 則應特別注意病人的右室前負荷及心輸出量狀況。 在用藥中如發生心動過緩和低血壓, 則應立即停藥, 抬高下肢, 快速補液。 同時適當應用阿托品。
4。 如病人用硝酸甘油劑量>200微克/分, 則發生低血壓的危險性就明顯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