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癱治療目的是最大限度要促進隨意運動的發展, 近年來國內對腦性癱瘓(腦癱)的早期診斷, 早期治療的研究取得了巨大的進展,但對治療效果評價尚有爭議,由於難以量化而造成評價困難, 腦癱治療目的是最大限度要促進隨意運動的發展, 如何判斷患兒能獨立完成其運動顯得十分重要, 目前小兒腦癱護理評估方法如下:
美國腦性癱瘓學會AACP根據患兒障礙的程度, 分成以下4個等級和類別:
第一等級 幾乎沒有行動限制的腦癱患兒
第二等級 具有中等程度限制的腦癱患兒
第三等級 具有重度運動限制的腦癱患兒
第四等級 有用性的運動及動作幾乎完全不可能完成的腦癱患兒。
與重症相關係, 從治療角度出發, 美國的腦癱學會又進行了下面的分類:
A 不需要治療的腦癱患兒
B 只需利用支具或少量的必要性治療的腦癱患兒
C 需要利用必要的器具和支具, 同時需要腦癱治療小組進行必要性治療的腦癱患兒。
D 存在著高度的運動障礙和機能障礙, 需要在長期的醫療設施裡收容治療的腦癱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