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67年對首例應用甾體類激素治療增生期血管瘤的報導標誌著激素開始介入血管瘤的治療。 此後逐步證實了部分甾體類激素在體外對血管生成過程具有抑制作用。 由此推測口服皮質類固醇及血管瘤局部激素注射治療的基本原理可能是通過控制血管瘤的毛細血管內皮細胞異常增殖, 並形成幼稚新生血管的生成過程, 達到對增生期血管瘤的治療。
治療方法
激素治療的常規方案是口服8周, 以後藥量每週減半, 給藥不超過兩療程。 激素治療劑量大、療程長, 伴有併發症出現的更應嚴格掌握適應證。
效果評價
需注意的是並非所有增生期血管瘤都對激素敏感, 在第一療程無有效表現的血管瘤, 提示對激素治療不敏感, 不應選擇繼續使用大量激素治療。 對增生期外的血管瘤不建議使用激素治療。
對血管瘤治療見效的時間因人而異,
短的10天即見生長中止,
治療早期見效的表現是腫瘤的生長停止,
而非消退。
治療可使血管瘤提前進入穩定期和消退期,
表現為瘤體變軟,
表面開始發白,
出現皮膚皺紋,
生長停止等。
完全消退則是一個長達數年的漫長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