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細血管瘤只有正確區分病灶屬於增生期、穩定期還是消退期, 才能恰當地選擇治療方法。 對增生早期的血管瘤, 除無明顯增殖或增殖十分緩慢的病例外, 一般應樹立積極治療的觀念。 此時利用治療阻斷血管生成過程中的某一環節均有利於防止病灶增殖造成的各種併發症及後期的外觀恢復。 特別是在面部等明顯累及外觀的部位, 不應完全坐等其自然消退, 因為病灶對患者及家屬帶來數年、甚至十餘年的身心創傷是不易痊癒的。 增生期多持續到1歲左右, 尤其在半歲以內多生長較快。
局部抗腫瘤藥物治療
因毛細血管瘤是以血管內皮增殖性病理改變為主的血管真性腫瘤, 因此生長於體表的可使用局部抗腫瘤藥物治療。 其中使用最多的是平陽黴素, 它是週期非特異性抗細胞增殖藥物, 對G2期作用最為顯著, 對頭頸部鱗狀上皮癌治療效果較好, 對食管癌等多種惡性腫瘤亦有一定效果, 而對增生期的血管瘤有著明顯的治療效果。 在較低濃度下注射治療確實能阻抑血管瘤增殖, 但過高濃度可導致正常組織的纖維化或壞死。 所以不應追求迅速“治癒”, 只以抑制增殖為目的, 確保不引起色素改變、瘢痕等外觀改變併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