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平素體健, 最近因業務繁忙, 頻繁出差, 終於不勝旅途勞頓, 在到達目的地後不久即出現頭痛、鼻塞、全身不適, 自服傷風感冒膠囊、阿莫西林後未好轉, 症狀反而加重, 伴咳嗽, 隨即至鄉醫院就診。 醫生給他用氨苄青黴素靜脈點滴後, 症狀未見好轉, 體溫反而有所上升, 遂改用頭孢菌素靜脈點滴, 咳嗽好轉, 體溫稍降, 但很快上升, 並感覺胸背部“痤瘡”明顯增多, 不得不帶病返回市區。 到市級醫院就診時, 醫生發現王先生雖然發熱多日, 但精神狀況良好, 追問其病史, 得知患者起病後曾用過上述幾種抗菌藥,
其實, 張先生患病之初可能僅是由一般病毒引起的傷風感冒, 或輕微氣管、支氣管炎, 但他反復使用抗菌藥, 結果導致體溫稍降繼而上升不退, 這種由藥物引起的發熱, 醫學上稱之為藥物熱, 屬於藥物不良反應之一。 作為具有抗菌消炎作用的抗菌藥, 為什麼本身也會導致患者發熱呢?
抗菌藥對人體來說是“異物”, 進入人體內後, 可作為抗原引起一系列免疫反應。 當患者再次用藥時, 可引起各種類型的過敏反應,
因此, 接受抗菌藥物治療的發熱患者, 如果在藥物對致病菌具有針對性、劑量充足的前提下, 用藥48~72小時後仍然發熱,
針對抗菌藥引起的藥物熱, 除停用抗菌藥外, 醫生還會通過補液加快藥物排泄, 對病情嚴重的患者應用腎上腺糖皮質激素, 對高熱或超高熱的患者同時應用物理降溫, 但對酒精過敏者禁用酒精擦浴, 禁用酒精做溶劑的氫化可的松。
預防抗菌藥引起的藥物熱, 最好的辦法是不濫用抗菌藥, 因為任何一種抗菌藥都可能引起藥物熱,
另外, 曾經發生過藥物熱的患者, 以後應避免使用同種、同類抗菌藥, 以防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