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病情突然加重或治療不當, 引起呼吸肌無力或麻痹而致嚴重呼吸困難時, 稱為重症肌無力危象。 重症肌無力危象分為三種:
1.肌無力危象:即新斯的明不足危象, 由各種誘因和藥物減量誘發。 呼吸微弱、發紺、煩澡、吞咽和核痰困難、語言低微直至不能出聲, 最後呼吸完全停止。 可反復發作或遷延成慢性。
2.膽鹼能危象:即新斯的明過量危象, 多在一時用藥過量後發生, 除上述呼吸困難等症狀外, 尚有乙醯膽鹼蓄積過多症狀:包括毒堿樣中毒症狀(嘔吐、腹痛、腹瀉、瞳孔縮小、多汗、流涎、氣管分泌物增多、心率變慢等),
3.反拗性危象:難以區別危象性質又不能用停藥或加大藥量改善症狀者。 多在長期較大劑理用藥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