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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肌無力患者使用激素治療的注意事項

腎上腺皮質激素適用於單純眼型重症肌無力患者、病情惡化又不適於或拒絕做胸腺摘除的重症肌無力患者以及胸腺摘除術後的重症肌無力患者, 通過抑制乙醯膽鹼受體抗體合成, 使神經-肌肉接頭處突觸後膜上的乙醯膽鹼受體免受或少受自身免疫攻擊所造成的破壞, 使興奮易於傳遞, 短期內可達滿意療效, 但是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重症肌無力還需注意以下5點。

治療開始時, 約48%患者可能出現病情加重, 此種加重多發生於治療開始後第1~17天, 持續1~20天, 加重者中約86%重到需用呼吸機輔助呼吸的程度。

在腎上腺皮質激素衝擊治療開始時, 部分患者可以考慮加用硫唑嘌呤片或環胞菌素A免疫抑制劑。

在治療期間, 為防止引起或加重應激性潰瘍之可能, 應加用胃粘膜保護劑。

應注意補鉀、補鈣。

若有感染、糖尿病、高血壓、精神症狀和潰瘍病等疾病, 應慎用或禁用, 長期服用激素可出現骨質疏鬆和股骨頭無菌性壞死等。

特別提示:腎上腺皮質激素在治療重症肌無力過程中需嚴格監控, 患者必須嚴格按照醫生的治療方案使用皮質激素, 並及時準確的向醫生回饋治療後的身體反應, 避免發生嚴重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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