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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心臟病應該如何治療?

妊娠期心臟病可分成兩大類。 第一類為原先存在的心臟病, 以風濕性及先天性心臟病居多, 高血壓性心臟病、二尖瓣脫垂和肥厚型心臟病少見。 第二類系由妊娠誘發的心臟病, 如妊高征心臟病、圍生期心臟病。 但還有很多朋友因為不知道妊娠期心臟病患者是如何治療的從而耽誤了最佳的治療時間, 下面就讓我們的專家為您簡單介紹一下妊娠期心臟病患者是怎樣治療的吧!

妊娠期心臟病得治療專家為您介紹:心臟病孕婦的監護

1、終止妊娠的指征:原有心臟病的婦女能否耐受妊娠, 原決於多方面的因素,

如心臟病的種類、病變程度、心功能狀況、有無併發症等。 在評估心臟病孕婦耐受妊娠的能力時, 既需慎重思考妊娠可能加重心臟負擔而危及生命, 也要避免過多顧慮, 致使能勝任者喪失生育機會。 凡有下列情況者, 一般不適宜妊娠, 應及早終止:①心臟病變較重, 心功能Ⅲ級以上, 或曾有心衰竭史者;②風心病伴有肺動脈高壓、慢性心房顫動、高度房室傳導阻滯, 或近期內併發細菌性心內膜炎者;③先心病有明顯發紺或肺動脈高壓症;④合併其他較嚴重的疾病, 如腎炎、重度高血壓、肺結核等。 但如妊娠已超過3個月, 一般不考慮終止妊娠 , 因對有病心臟來說, 此時終止妊娠其危險性不亞於繼續妊娠。 如已發生心力衰竭,
則仍以適時終止妊娠為宜。

2、繼續妊娠的監護:心力衰竭是心臟病孕婦的致命傷, 而心臟負荷因血漿容量與已報關耗量增加等生理變化而加重及其代償功能減退及導致心力衰竭的主要環節。 因此, 加強孕期監護的目的在於預防心力衰竭, 而具體措施可概括為減輕心臟負擔與提高心臟代償功能兩項。

減輕心臟負擔: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1)限制體力活動。 增加休息時間, 每日至少保證睡眠10~12小時。 儘量取左側臥位以增加心搏出量及保持回心血量的穩定。

2)保持精神舒泰, 避免情緒激動。

3)進高蛋白、少脂肪、多維生素飲食。 限制鈉鹽攝入。 合理營養, 控制體重的增加速度, 使每週不超過0.5kg, 整個孕期不超過10kg。

4)消除損害心功能的各種因素,

如貧血、低蛋白血症、維生素尤其是B1缺乏、感染、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5)如需輸血, 多次小量(150~200ml。

以上就是專家為您簡單介紹的妊娠期心臟病是如何治療的, 您是不是已經瞭解了, 如果您還有什麼關於心臟病方面的問題, 歡迎諮詢我們的線上專家, 相信我們的專家一定會給您滿意的答案, 祝您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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