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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來之前的急救小常識

1.對心跳呼吸停止者, 現場施行心肺復蘇;

2.對失去知覺者宜清除口鼻中的異物、分泌物、嘔吐物, 隨後將傷患置於側臥位以防窒息;

3.對出血多的傷口應加壓包紮, 有搏動性或噴湧狀動脈出血不止時, 暫時可用指壓法止血;或在出血肢體傷口的近端紮止血帶, 上止血帶者應有標記, 注明時間, 並且每20分鐘放鬆一次, 以防肢體的缺血壞死;

4.就地取材固定骨折的肢體, 防止骨折的再損傷;

5.遇有開放性顱腦或開放性腹部傷, 腦組織或腹腔內臟脫出者, 不應將污染的組織塞入, 可用乾淨碗覆蓋, 然後包紮;避免進食、飲水或用止痛劑,

速送往醫院診治。

6.當有木樁等物刺入體腔或肢體, 不宜拔出, 宜離斷刺入物的體外部分(近體表的保留一段), 等到達醫院後, 準備手術進再拔出, 有時戳入的物體正好刺破血管, 暫時尚起填塞止血作用, 一旦現場拔除, 會招致大出血而不及搶救;

7.若有胸壁浮動, 應立即用衣物, 棉墊等充填後適當加壓包紮, 以限制浮動, 無法充填包紮時, 使傷患臥向浮動壁, 也可起到限制反常呼吸的效果;

8.若有開放性胸部傷, 立即取半臥位, 對胸壁傷口應行嚴密封閉包紮。 使開放性氣胸改變成閉合性氣胸, 速送醫院。 救護人員中若能斷定張力性氣胸者, 有條件時可行穿刺排氣或上胸部置引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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