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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產生的原因是什麼呢

血癌的病因比較複雜, 可由內因、外因引起, 而且是多種因素互相作用的結果。 目前比較明確的血癌的病因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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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癌的病因之放射線:1945年美國在日本的長崎和?島分別扔下了原子彈。 在原子彈爆炸後的倖存者中, 許多人陸續發生了血癌。 最初是在原子彈爆炸後2?年發現的, 到爆炸後第5年, 血癌的發病率到達最高峰, 以後仍然保持在較高水準。 一直到爆炸26年後, 倖存者中發生血癌的仍比普通人為高。 這是放射線能引起人血癌的最直接證據。 此外, 在防護條件不好情況下從事放射線工作的人員以及長期接受X線治療的病人,

如強直性脊椎炎病人中, 血癌的發病率也都比正常人高幾倍, 證明放射線確有引致血癌的作用。

(2)

血癌的病因之化學因素:有一些化學物和藥品如二苯蒽、苯芘等可在小白鼠中誘發血癌, 一些抗血癌藥物如馬利蘭也有這樣的作用, 從而在動物實驗中確定了化學因素的致血癌作用。 在人類肯定能引起血癌的化學物有苯及甲苯等。

(3)

血癌的病因之病毒因素:早在50年代就發現了一種小鼠血癌病毒感染新生的乳鼠後可以引起小鼠血癌。 因此, 人們一直懷疑人類血癌也可由病毒引起, 但長期來都得不到肯定的結論。 直到最近, 在人類的血癌病毒病因方面才取得了重大的突破。

(4)

血癌的病因之遺傳因素:有人統計分析了同一家族中發生好幾例血癌病人的情況/認為其中可能有遺傳因素的存在。

在一些先天遺傳性疾病如先天性愚型中, 也比較容易發生血癌。 在同卵的雙生子中, 一方發生血癌, 另一方發生血癌的機會高達25%.這些例子都說明在血癌發病過程中, 有遺傳因素存在的可能。

總的來看, 血癌的發病是一個複雜的多因素作用的給果:遺傳素質、病毒、放射、化學物質可能相互影響, 重疊作用而導致血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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