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說過,
在美國時裝公司裡,
“設計師”一般分為兩部分,
一是“創意設計師”,
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設計師”──以前名片上也都這樣籠統地稱呼,
後來才多出了“創意”兩字。
另一部分是“技術設計師”,
就是為創意設計師進行技術支援的,
比如打版師等。
這些年,
拜電腦軟體進步所賜,
又多出一個設計師種類,
“美術設計師”,
在綜合的時裝公司裡,
這類設計師也是為創意設計師提供支援的,
不過是平面美術的支援。
我畢業前到外面公司實習時,
碰到不少過來人悄悄跟我說,
要是圖安全,
就選擇做技術設計師吧,
做創意設計師太不牢靠。
說白了,
他們是勸我做個“現世安穩”的打版師,
每天只需對著一方闊大桌面(那時候還沒有電腦製版)就可以妥妥帖帖賺一份不薄的工資,
幹的年頭長了,
甚至比創意設計師賺得還多。
我似懂非懂地應聘過一兩家公司技術設計師的職位,
結果因各種原因不了了之,
最後還是走上了創意設計師的路。
做了這麼多年,
回頭再想當時那些過來人的話,
才體會他們的用意。
時裝公司有很多普遍現象,
其中最普遍的現象之一就是設計師流動性大。
公司裡工齡最長的,
如果問一下,
多半不出在設計部門,
而是在技術部,
甚或後勤部門。
原因在於工業競爭太殘酷,
在產品進入店鋪這最後一步之前常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
而一旦出了問題,
無論哪個環節,
也不管多大的事兒,
一般的規律總是:管銷售的一定要怪管運營的,
管運營的一定要怪管生產的,
管生產的一定要怪操作技術的。
這幾層還都算實在,
問題有跡可循。
若最後果真出了麻煩,
比如像銷售不理想這樣的狀況,
那前面的每一層都會一股腦把責任推給做設計的,
因為設計最虛渺,
設計師也就最百口莫辯。
而把責任推給設計師,
對於上面任何一層,
都顯得最安全,
也最順理成章。
因此,
在我做過的幾家公司裡,
哪一家都是設計師走的最多,
有主動走的,
更多的是被動走的。
不走,
能幹二三十年的,
都得像我的老老闆當娜那樣,
不結婚,
不生子,
還要精瘦,
可以不食不眠不過日子費盡心機地跟所有與創作無關的人和現象鬥。
常跟公司裡的老人兒聊天,
他們總會搖著頭說,
現在的時裝工業不是過去的樣子了。
連湯姆·福德這麼大牌的設計師也能被Gucci說炒就炒掉,
這在從前想都不敢想,
更何況普通的設計師。
曾看過一部叫《伊夫·聖洛朗,
巴黎瑪索大道5號》的紀錄片,
講大師創作最後一組年度系列的完整過程。
他指揮著他的團隊,
仍然採用全部手工的古典縫製方式,
製作出一件又一件優美華服。
他周圍所有人都既安靜又辛苦地忙碌著,
只有他舉手投足悠然自在,
工作狀儀態萬方,
甚是迷人。
這樣的設計師也許還有,
但這樣的心理狀態大概再也沒有了。
比如德國大設計師吉爾·桑德,
帶著她自己創建、以她名字命名的品牌加入PPR大資本公司;一年之後,
雙方因理念不同分道揚鑣。
她的人離開了那家公司,
可她的品牌卻不能被她帶走,
因為根據合約,
它已不屬於她個人。
現在這個品牌每年仍繼續在巴黎時裝發佈會上出現,
但結尾出來鞠躬的卻是公司新雇的設計師拉夫·西蒙斯。
這種從前只在設計師去世或退休後才會發生的事情,
如今竟發生在一個活著且尚有工作能力的設計師身上,
可見今天已的確不是設計師的時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