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肝腹水患者來說, 如果肝腹水症狀比較明顯、病情較重的患者是不宜妊娠的, 因為婦女在妊娠時, 由於需要為胎兒提供大量的營養物質, 會增加孕婦肝臟的負擔, 加之妊娠時機體免疫功能及內分泌的變化, 常使原有的肝病加重, 肝功能的減退, 也會增加孕婦分娩時的產科併發症, 如大出血的可能性, 從而危及母子安全。 肝腹水嚴重期懷孕的危害有:
1、加重肝臟負擔
肝腹水本身就影響了患者對營養物質的吸收, 胎兒的生長發育又會消耗大量營養, 這會使孕婦加快新陳代謝, 進而加重肝臟負擔,
2、危及母子生命
即使是健康的孕婦妊娠時也有可能出現妊高症, 肝腹水患者妊娠, 尤其是晚期妊娠患妊高症的機率和危險都要大於的健康孕婦, 不僅會加重對肝臟的損害, 甚至還會危及母子生命安全。
3、影響胎兒發育
疾病早期不管女性患者, 還是男性患者, 一般都會出現的食欲不振、噁心、嘔吐等症狀表現, 這往往也被看作是女性懷孕患者的妊娠反應, 會使孕婦出現營養不良, 影響肝細胞的修復, 也影響胎兒的發育。
4、誘發併發症
肝腹水中晚期患者往往會出現多種的併發症, 而且併發症造成的危害非常嚴重, 是這一階段患者失去生命的重要原因。
因此, 肝腹水患者在發病期應避免懷孕, 積極進行治療, 在病情穩定或疾病治癒後再考慮懷孕, 可在很大程度上保障母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