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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特發性呼吸窘迫綜合征

本病多見於早產兒, 產母患有貧血、糖尿病、妊高征、或剖宮產嬰兒。 如延誤治療, 可導致嚴重後果;常是早產兒死亡的主要原因。

(1)臨床表現

大多在出生後1-3小時出現呼吸困難, 並呈進行性加重, 呼吸急促, 呼吸頻率每分鐘超過60次, 有鼻翼扇動;重者呼吸不規則、呼吸暫停, 直至呼吸衰竭;其他尚可見呼氣呻吟、紫紺、吸氣"三凹"(吸氣時出現胸骨、劍突下和肋間隙的內陷);體檢肺部呼吸音低、有細小濕囉音、心率由快這慢、肝腫大、皮膚蒼白或青灰、全身水腫、血壓下降等。

輔助檢查包括X線檢查、血氣分析、心電圖等。

(2)治療

①氧療及人工通氣;②保持中性環境溫度, 相對濕度以50%-60%為宜;③支持營養及水、電解質平衡;④防治感染、處理併發症、糾正酸中毒;⑤維護心功能、改善腦水腫、抗驚厥;⑥加強護理與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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