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系指胎兒體重低於孕周正常平均體重的2個標準差。 一般分為三類:內因性勻稱型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外因性不勻稱型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外因性勻稱型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症狀體征
1.病史中孕期可有營養不良, 合併有妊高征、多胎、羊水過多、孕期出血、腎病、心肺疾病、糖尿病或感染等。 過去有先天畸形或胎兒宮內生長遲緩分娩史。
2.產前檢查在孕28周後每週測量宮高, 連續2次小於正常的第10百分位數, 或孕婦體重連續三次不增長者, 應懷疑胎兒宮內生長遲緩。
診斷檢查
1.病史中孕期可有營養不良,
2.產前檢查在孕28周後每週測量宮高, 連續2次小於正常的第10百分位數, 或孕婦體重連續三次不增長者, 應懷疑胎兒宮內生長遲緩。
3.B超檢測胎兒的雙頂徑、胸圍、腹圍、股骨長度等指標。
4.NST及OCT檢測可出現胎心異常, 如晚期減速及變異減速等, 提示胎兒宮內生長遲緩。
5.超聲多普勒胎血流頻譜圖測定胎兒臍動脈的血流速, 妊娠後期S/D比值>3為異常。
6.尿雌三醇(E3或E/C比值及胎盤泌乳素(hPL)測定。
7.查孕婦血糖, 必要時作糖耐量度試驗。
8.抽羊水查肌酐、脂肪細胞計數, 卵磷脂/鞘磷脂(L/S)比值與泡沫試驗並結合遺傳諮詢,
治療方案
1.左側臥位休息。 高蛋白飲食, 加強營養。
2.間斷吸氧, 每次1h, 2~3/d。
3.藥物治療
(1)舒喘靈2.4mg口服, 3/d。 7d為一療程。
(2)低分子右旋糖酐500ml及丹參注射液8~16ml加入5%葡萄糖液250ml中靜滴, l/d, 7d為一療程。 以疏通微循環, 改善胎盤功能。
(3)複方氨基酸溶液100ml, 靜脈注射, 1/d。 7d為一療程。
4.加強監護
(1)觀察胎動, 3/d。
(2)胎兒監護, NST至少每週1次, NST無反應型應做OCT。 OCT為陽性者酌情終止妊娠。
(3)超聲監測, 羊水指數或羊水池最大深度, 每週1次。
(4)尿E3, 或E/C比值測定, 每週1次。
5.產科處理
(1)經治療胎兒生長情況及胎兒胎盤功能均良好, 可繼續妊娠, 但不能超過預產期。
(2)經治療無效而且胎兒胎盤功能測定有異常者, 則在分娩前1~2d給潑尼松或地塞米松, 促進胎肺成熟後, 應儘快終止妊娠。
(3)有下列情況應立即剖宮產結束分娩:①NST為無反應型, CST為陽性者。 ②B超測定羊水過少, 並有羊水Ⅱ度以上胎糞污染者。 ③胎兒生長遲緩的孕母併發其他高危因素, 且病情嚴重或合併產科異常者。
6.宮內生長遲緩的新生兒處理
(1)分娩前做好各項急救準備。
(2)胎兒娩出後應立即在氣管插管下徹底清除呼吸道羊水、胎糞, 預防呼吸窘迫綜合征(RDS)。
(3)保暖。
(4)及早喂葡萄糖水或開奶。